第一百七十七章 新守墓人-《蚀骨火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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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烈打心里赞同迟咏的想法,但在来碧礼县之前,徐有志的命令就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倘若还把俞绩带去神狮城,岂不是还得把他带回来碧礼县,而且恐怕还会有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江烈打算修书一封,请徐有志亲自拨冗来碧礼县走一遭,亲眼看看猴帮的守墓人是如何守卫碧礼陵园的。
此等重罪,只判决十年徒刑,而且不是待在监牢之中,俞绩自然毫无意见,而且万分感激江烈与迟咏的仁心,便跪下磕头道:“多谢迟大人,多谢江大帅!我一定勤勤恳恳做好守墓人的工作,认真悔过,痛改前非!”
定罪判决完后,江烈便带着俞林兰回到了迟府的房间里,因不好意思开口请迟咏多开一间房间,所以他便打算把床铺让给俞林兰,自己去跟段彪睡。
正好屋内有文房四宝,江烈便立即写好了一封信,内容只有言简意赅的寥寥几字,足以表达出已经生擒俞绩,并请徐有志前来碧礼县的意思。然后他把信送到了段彪屋内,请段彪去寄信。
回到自己屋后,江烈发现俞林兰正目光呆滞地坐在桌旁,纹丝不动。
“小兰,早点休息吧,明天我带你去海里耍。”江烈半蹲下身,盯着俞林兰柔声道。
俞林兰眨了几下眼睛,重重地叹了口气:“我的亲娘可能就不应该把我生出来,我可能生来就是来讨债的。”
江烈问道:“为什么要这样说?”
俞林兰又重重地叹了口气:“大哥哥,你说,我的亲生父母为什么要把我丢掉?无论是什么原因,肯定是因为我的存在对他们来说不如没有,不然他们怎么会忍心把好不容易生下来的孩子丢掉呢?而这个把我养大的爹,相当于是我唯一的亲人,他特别喜欢我,也对我特别好,但是我却得了这种怪病……他当年要是没捡到我,他永远都不会干这种蠢事……所以说,我来世间,就是来讨债的……”
说着,俞林兰就抽泣了起来。
江烈站起身,来回踱步道:“没有这种道理,每个人活在这世上都是有意义的。你不要这么悲观嘛,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爹没有捡到你,他是不是极其可能一辈子都体会不到作为一个父亲的感受?他这十几年来的日常生活也会缺少了许多乐趣。”
俞林兰使劲摇头:“我有可能明天就死了,也有可能是后天。我是一个随时都可能死去的人,除了让最爱我的人担心,除了拖累最爱我的人,我能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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