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反其道而行-《步步生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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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如血,把天空中的白云都镀上了一层金边。
草原比较贫脊,泛黄的野草就象一个疤痢头,东一块西一块的布满大地,而这不多的野草现在也被牧人们收割的差不多了,地上零星的还有一处处草堆,等着运进寨子里去。
羊群也象一朵白云,在这贫瘠的草场上飘浮着,到处啃着残留不多的草梗。小野可儿与谌沫儿并辔从山岭中驰来,策马登上一处高坡眺目远望。
朵朵白云在蓝水晶般澄澈的天空中缓缓移动,那棉絮般的云彩,低得似乎仰头一箭就能直穿进云里去。在他们眼前,是几百只羊,如果一个从未见过牧场的人到了这里,或许会惊诧于这样庞大的羊群,可是一个部落,至少也得保证一人拥有十只左右的羊,这样才能保证生活所需和羊群的繁衍生息,以野离氏族群的人数来说,这些羊实在不多。
但是现在夏州李氏同吐番人鏖战正酣,为了笼络诸部,对他们的盘剥便少了,再加上同芦岭州秘密做的生意换来了一笔钱财,他们相信明年春上就能渐渐地恢复元气,羊群和马群也会滚雪团一般地壮大起来,草场是个问题,不过还有山岭做为补充,通过与芦岭州的生意换些粮食回来,环境是会改善一些的。
缓坡上是一群群的羊,坡下两箭地外,就是野离氏的族帐。没有围栏,应该是大门的地方有一道矮矮的篱笆,中间开一个能并排过两辆车的口子,篱笆向左右各延伸出去几十米远,此外的地方仍是一片草原。
这样的栅栏和大门纯粹是象征姓的,在大门外,树着一根高杆,高高的旗杆上,没有大旗,却系着几绺马尾,马尾在风中飘扬,那就是野离氏部落的标志。
此刻,正有二十多辆大车沿着那条纯属摆凤的大门鱼贯而入,护卫的人员在三百人上下。谌沫儿勒住坐骑,眺望着那支远来的队伍,她胯下的马儿安闲地低头吃草,在马臀上搭着几只雉鸡和一条狐狸。眼尖的人可能会注意到,那只雪白的狐狸皮毛完好无损,眼睛的地方却是一个血洞,一箭射进眼睛,才能保证皮毛的完好,从而卖个好价钱,而一个女孩子有这样的好箭法,却也着实了得。
“小野可儿,这个杨浩,还真的挺了不起呢,横山各部落的头人个个都比狐狸还要狡猾,不管是麟州、府州还是咱们,和他们打交道都头痛的很,他们如今居然肯乖乖地赶来赴会,还带了这么多准备出售的东西,莫非真把杨浩当了财神?”
她踢踢马腹,向前走出几步,欣然笑道:“他们能不能从杨浩那儿赚到钱我不知道,杨浩可是先赚了他们一大笔钱。还有两天才是大会之期,许多部落早就到了,杨浩运来的那些酒已经卖掉了大半。咱们也跟着沾了光,那些借住咱们部落帐蓬的客人,食用咱们提供的牛羊,这几天赚下来的钱也着实不少。”
小野可儿听她一口一个杨浩,言辞之中虽无甚恭敬之意,却不无敬佩,不免有些呷醋,他哼了一声,昂起头道:“那又如何,草原上,实力称王,讲得是骑射武艺。一个富有的人就像一头肥羊,哪头狼不惦记着他?草原上的男儿,就得有真本事,才能顶天立地。”
谌沫儿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出情郎话中浓浓的酸味儿,却故意逗他:“是呀,可是杨浩的武艺也不差啊,不止不差,简直是只有万能的白石大神附身才有他那样的本事,那么巨大的石头,轻轻一掌便被他拍进土里,神跤手曰达木基也不是他的一合之敌,这也就罢了,听说他还剿灭了好几座大寨,东阳氏近千帐的大寨子,居然举族屠灭,好威风啊。”
小野可儿听了,一张脸拉得长长的,跟他胯下骏马的那张马脸也差不了多少。他酸溜溜地道:“是呀,杨浩是财神,还是武神,是咱们党项七氏的共主,就连五了舒大人想一门心思地想把尔玛伊娜嫁给他呢,你要是喜欢,那就去找他好了,反正上次在芦河岭的时候,他就对你色眯眯的很有意思。”
谌沫儿大笑,她捂着肚子直起腰来,格格地笑着,用马鞭在小野可儿肩上轻轻地抽了一下,说道:“不管杨浩是不是白石大神的宠儿,亦或是我们草原上未来的主人,谌沫儿心中可只有一个人,他就是野离氏部落的勇士小野可儿。那个杨浩啊,就算他做了草原的王,我也不屑看他一眼的……”
小野可儿听了谌沫儿的话,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柔声说道:“我的心中,也只有野离氏部落的百灵鸟,我最爱的谌沫儿,就算是草原上最皎洁的月亮尔玛伊娜在我心中也不及谌沫儿的万一。”
小野可儿的绵绵情话还没说完,就见谌沫儿直勾勾地看着远方,一脸的惊讶,小野可儿诧异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见远远奔来两个人,身后居然还跟着四匹马。
草原上的战士长途奔徒作战时,富有的部族就会携带多匹战马,随时换乘,以保证战马始终有充足的马力,保证奔袭和战斗时的脚力。如果有极重要的军情,信使也会带着几匹马一路换乘,连续前进。现在只有两个人,显然不是长途奔袭的战士,那就是信差?哪里的信差会这么急,用换马之法急急赶来野离氏部落。
小野可儿紧张起来,忙道:“一定有极重要的事,我们快过去。”
小野可儿一言方了,谌沫儿已叫了起来:“是他,是他,竟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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