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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主,人已经到齐了,请少主检阅!“
在乌都的身边,有几个中年男人,这几个中年男人,据说是父亲身前最得力的小将,也是父亲秘密培养的,这些年一直都隐姓埋名,暗中为自己发展势力。
乌都问道:“一共来了多少人?”
“一共来了七千人,人手一把长枪,手枪,没人配发一百发子弹,手雷大概有三万发。”其中一个男人说道。
乌都点点头,当年,秦墨的装备其实也不怎么样,有这些装备,就已经横扫了草原。
现在他们手里的武器,已经是淘汰二十年的了。
但不管淘汰多少年,枪就是枪,它的杀伤力永远是第一的。
在厉害的人,中枪后都要受伤,被打中脑袋,也要死。
手雷就不用说了,威力巨大。
只是可惜,弄不到白磷手雷,那玩意才是真正的大杀器。
他们自己弄了一些土炮,质量不咋地,但是威力还过得去。
只要能够杀死秦墨,就够了。
“诸位都是北奴遗民,这些年,潜藏在大明境内,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
今日起,我重扶狼神大旗,北奴之名,从今日开始重新出复出!”
那几个中年男人都无比的激动,“少主万岁!”
“少主是北奴的救星,是天命共主!”
众人都齐齐低吼了起来,像是要把这些年积攒的怒气全都发泄出去。
乌都听着这些人的吹捧,也不由露出了自得的神情。
“不过,怎么才七千人?我觉得还是有点少。”
“少主,原定是一万人,不过还有一些人离的太远了,赶过来需要一点时间。”那个老者说道。
“还是先等等,上半夜进攻不太安全,等到下半夜,人最疲倦的时候在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最好不过了。”乌都说道:“我研究了秦魔这么多年的战术,他最擅长的就是以奇制胜,并不是说他打仗有多厉害,只是他这个人实在是太胆大了,很多在常人眼里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就能做到。
咱们也要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一击得手,咱们就散了,如果能击杀李勇猛最好不过,不能击杀,咱们的目的也就完成了。
只要秦魔一死,西域就彻底乱了。
那时候,就是我北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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