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讨吃鬼王占雄-《有志者事必成之凤栖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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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秀辍学回家后,刘富贵再没别的念想了,就一门心思地供济着儿子刘文明上学,指望着儿子刘文明高中毕业后,能考上个中专、大学什么的,能光宗耀祖。
为此,刘富贵不惜一切代价,豁出去了;结果,丫头刘文秀就成了刘富贵没有可惜的那个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一个漂漂亮亮,贞静贤淑,人人都夸是好丫头的刘文秀,在回村务农多年后,愣是让刘富贵这个老怂,嫁给了刘家寨大队大队长王德昌的儿子王占雄。
做为刘家寨一社最贫穷、最没名堂的刘富贵,把丫头嫁给刘家寨大队大队长的儿子了,和大队长成亲家了,听上去好像是个好事,咋还成付出去的代价了?
对于不知道底细的人来讲,这个事情,听上去的确是个好事情,是刘富贵走大运了,攀上高枝了,和大队长成亲家了;但对于知道底细的人来讲,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为啥?因为大队长王德昌的儿子王文雄,从小就不学好,整日里偷鸡摸狗,喝酒赌博,就是个不务正业的货。
话说王姓的祖上,是清朝末年逃荒来到刘家寨子的。刘家寨子虽然很穷,但人厚道,见王姓人大老远地逃荒而来,可怜兮兮的,就收留了无处可去的王姓人家。
在这些逃难而来的王姓人家中,有个叫王玉民的人,算是王姓人家的头。这个王玉民,就是后来成为刘家寨大队大队长的王德昌的爹。
对于逃难来的人来讲,除了肩膀上扛着个头,头上长着个嘴要吃饭外,就再啥也没有了;所以,作为王玉民的儿子,王德昌自小就生活在贫穷中。
因为是外来户,又贫穷,所以,王德昌也没念下书,一直到三十多岁了,还没娶上个婆姨。
这时候,解放了。
刚解放的那时候,王德昌正值壮年,壮实得像牛一样,特别能干活;而且,这个王德昌为人胆大,爽朗,有眼色,会来事,热心庄子上的事情,再加上又是单身汉,没啥拖累的缘故,经庄子上的人一商量,就把王德昌给选为刘家寨大队的大队长了。
当了大队长的王德昌,身份虽然高了,是大队长了,但人还是原来的那个人,还是没文化,没婆姨,单身一人,孤灯凉灶,日子过得很清凉。
后来,刘家寨来了个逃荒的女人。
这个逃荒女人是孤身一人来的,来得蹊跷,具体是个啥底细,谁都不知道。因为这个原因,刘家寨大队虽然也还有几个光棍汉,但谁也不敢打这个逃荒女人的主意,害怕惹上麻烦。
王德昌是大队长,挨打光棍的苦已经许久了,已经无法忍受这个苦了,忽然间见村里来了个孤身女人,穿的虽然破破烂烂,来历也不清楚,但模样还算周正,所以,就不管不顾的,把这个逃荒女人娶到了自己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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