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法官张释之2-《汉朝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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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案子迅速地成为长安城内的热点,因为它是直接关系皇帝的。

    判得轻了,刘恒会生气;判得重了,张释之认法不认人的金身将随之告破。廷尉是国家的重中之重,廷尉更是权力场上炙手可热的职位。无数双眼睛盯着那里,等着看热闹了。甚至于某些跟张释之结下梁子的人已经准备好了菜刀,一旦张释之失势,就蹲在路上把他捅死。

    最平淡无奇的结局莫过于张释之顺着刘恒的意思,把此人弃市,狠一点的话,夷人三族也并无过错。果然如此,张释之便不是张释之,他也不过是皇帝脚下的一条狗而已。到那时,刘恒的火气消了,张释之的恩宠加了,不守法度的贵族纨绔子弟笑了,老百姓却要哭了。

    案子的微妙气息吸引了无数双眼睛,很多人认为张释之会因小失大,无论怎么判,对于张释之个人来说,前途都必然受损。

    然而,张释之只能是张释之!大汉朝廷找不到第二个了。

    案子审清楚之后,张释之一笑置之,不过是一个简单的违反“清道令”的小案,判起来何难?

    判决在众人的错愕中立时生效,农夫死里逃生,喜极而泣,交了罚金便走出了廷尉府。

    与张释之相交的同僚不免捏了把汗,甚至悄悄地提醒张释之,让他再慎重考虑,这可是冒犯皇上的案子,皇上还等着你给他重判呢?张释之依然一笑置之,一身轻松,仿佛没这回事般!

    他太了解当今皇上了,宽仁爱民却又有些年轻冲动,他比谁都更看重天下百姓,他可是千百年来罕见的圣君啊!一代圣君,又怎会因为偶然之事失了法度?怎会因为民众无心之失乱了心性?况且大汉江山要真正稳固,法制当为唯一准绳,有法不依,视法若无物,早晚必然导致纲纪废弛,民心俱失。

    张释之随判决书附送一道奏折,再一次诠释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刘恒想起农夫惊马之事,后怕不已,心情更是不快,他本可将农夫就地正法,但却忍了下来,交于廷尉府处置,也好让天下臣民看一看,做个记性。在未央宫后殿等来张释之的判决书一看,刘恒起身大怒,好歹也是个死刑。

    正要发回廷尉府重判,内侍又送上张释之的奏疏,刘恒强忍怒火细细看了起来,张释之在陈述中说他做不到商君,但陛下却一定能成为秦孝公甚至超越秦孝公,要强国富民,非法无以达成。

    刘恒看后平静了许多,他心里细细思量:“大汉立国已是三十余年了,人人渴盼民富国强,对本朝来说,每一年都十分宝贵和关键,我刘恒只希望在我的手上能强大起来!”

    刘恒让谒者给张释之发了份批复,并且称赞廷尉做得好做得对。

    惊马案不但没让张释之官位不抱,反倒让怀恨张释之的人失望透顶,有刘恒在上面‘包庇’着,张释之只能越来越受皇帝青睐。不满张释之的人只能熬,只能等了。

    这其中便包括太子刘启。

    不久后,发生了又一起震惊朝野的大案,有人胆大妄为,偷窃了高祖庙中神座前的玉环。刘恒恼羞成怒,在全国开展大搜捕,很快就把窃贼缉拿归案,同样交到了廷尉府,刘恒的意思是要重重治罪,以儆效尤。

    而张释之援引法律,判决贼人盗窃罪,弃市。判决结果忤逆了刘恒的想法,刘恒召来张释之问道:“此人狗胆包天,竟敢盗窃皇家器物,朕把他交给你,是希望你严加惩治,而你却只判他弃市罪,像这种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盗贼,应当判处族灭才是?你如此判决,怎么维护高祖的尊严,怎么表达朕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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