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听雨,我的艺名-《文娱: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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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茹在一旁打印机忙活。

    没过一会儿,拿着两叠a4纸放到苏宇面前。

    “星辉娱乐对制作人有两种合同。”

    “一种是有底薪的模式,初级制作人月薪两万,歌曲所产生的收益公司得七成,作词作曲两成,歌手得一成。”

    “另外一种就是没有底薪,和公司五五分账,不过歌手分的那一部分要你自己去谈。”

    赵媛分别为苏宇解释两种合同的区别。

    “这两份合同,公司的宣发资源有区别吗?”苏宇倒是没有太多的惊讶。

    总的来说,这两份合同对新人都还不错,要知道,上辈子在娱乐圈混迹这么久,对版权方面的事情他还是了解一些。

    词曲制作人一般只能拿到一两成的收益,而歌手基本不靠歌曲的版权,他们靠歌曲出名走红,然后有足够的流量之后,接代言,参加商演,入驻综艺,这才是艺人赚的钱。

    总体来看,第一份合同对于新人来说最合适,毕竟有两万的底薪,生活也算有保障。

    但是有实力的话,第二份合同明显赚的钱会更多。

    所以,苏宇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两份合同公司的宣发资源会不会有区别。

    他根本不担心作品的质量,要的就是公司的宣传渠道。

    “没区别,不管是哪种合同,公司都会一视同仁,该有的宣传和资源都会有。”赵媛轻声道。

    “那我选第二份合同,五五分账。”苏宇闻言,缓缓抬头,对她微微一笑。

    “行,这份合同也比较适合你们大学生,因为没有底薪,可以不用来公司报到,有单子阿茹会联系你。”赵媛看着苏宇的双眸中,闪过一抹赞赏。

    大部分新人,都会选择有底薪的合同,毕竟两万块钱的底薪也不算太低,足够稳定的生活,让新人没有后顾之忧的学习成长。

    而没有底薪的合同,虽然可以分到收益的一半,但是如果没有足够出色的作品,有可能一分钱都得不到。

    一般来说,只有对自己实力非常有自信的人,才会选择第二份合同。

    苏宇的选择,赵媛也没过多干预。

    毕竟《后来》这首歌已经展示了他的实力,如果后面还能写出这么高质量的歌曲,第二份合同对于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签订完合同,苏宇就准备离开。

    “对了,《后来》这首歌词曲作者用你的真名吗?”赵媛叫住他。

    公司对这个没有硬性要求,艺名和真名都可以。

    “听雨,我的艺名。”苏宇脚步一顿,回头对赵媛笑着说道。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

    【奖励歌曲元件《有何不可》】

    【宿主第一次成功完成任务,额外奖励技能:专业级钢琴水平,钢琴曲《梦中的婚礼》】

    不错,这次系统还算大方,简单的应聘任务,给了一首歌再加专业级钢琴水平和钢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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