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争取权利-《离婚后,我和偶像歌手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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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规来说,    一部完整的电影的剧本字数在三到五万之间!

    而一集四十五分钟左右电视剧,剧本字数应该维持在一点四万字左右。

    当然,这个数字不是绝对的!

    但是业内标准,四十五分钟一集的电视剧,你剧本就得到一万四以上    !

    你沈瑜就像是两只手写冒烟了,也不可能在半个小时内,写出一集电视剧的剧本。

    罗文君已经彻底不想说话了。

    林薇看向沈瑜的眼神,更像是在看傻逼!

    要出来装逼,你起码也得讲一下基本法啊!

    孟河更是尴尬的想要将把头埋到两腿之间。

    沈瑜却十分的淡然。

    “你们想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是完整的剧本了。”

    他又不是修仙者,怎么可能在一分钟写出一万四千字!

    沈瑜只写几段剧情,其余的则是大纲。

    加起来也不过一千多字。

    他将剧本放到桌子中间的转盘上,说道:

    “你们先看看吧!”

    罗文君等人看着面前的纸笔,听着沈瑜的话,心中的轻视却没有丝毫的减少。

    经过沈瑜这两拨操作,罗文君和林薇对于沈瑜的看法已经固化了,这就是纯纯一傻波一!

    虽然两人心中不屑,但是该有的礼貌还是不能少的。

    罗文君对着沈瑜笑了笑。

    “那我们就先看看孟达波老师的作品!”

    说着,她拿起拿起了最上面的两张a4纸。

    原本罗文君是准备随便看两眼,然后拿出自己准备好的剧本打脸对方的。

    但是马上,她的眼神一凝,态度随之发生了变化,从开始的随意,变成了认真审视!

    1.梅岭,日    外

    梅岭上,血色遍地,一群群士卒不断呼喊着冲击在一起。

    众将士(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杀!杀!杀!

    林燮(抓住林殊掉在悬崖的一只手臂):林殊!

    林殊:父亲!

    林燮:小殊,活下去!为了赤焰军,活下去!

    这段剧情很短,马上就切换到了下一个场景。

    剧本和小说不一样,它更为专业,需要演员发挥想象力,从台词中去揣摩角色的情绪。

    所以常人看起来会很枯燥!

    但是罗文君却被沈瑜写的这些内容所吸引了。

    她在毕业之后就接受了家族公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砍掉唱片业务,发展影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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