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李嫣然的文采-《我老娘是武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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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雁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退到了一边。

    我不是帮李哥打打气吗,至于让他这么难堪吗。

    “此诗确实不错,上为写实,下为写意,尤其是最后那句照出菲菲满碗花,当是点睛之笔,这真是你所作?”

    李治白了长孙雁一眼后紧紧盯着自己的二弟。

    他想知道对方到底是敷衍自己抄的诗还是确有真才实学。

    文诗大会可不是抄一首两首诗就能过关的。

    “没错。”

    李嫣然这首诗乃是后世刘禹锡所做,但是他现在还没出生,那自己抄过来应该没人要版权吧。

    “那我在定一首,以最简单的花为题。”

    李治到底有些将信将疑,刚才那首诗说不上绝对,也是上佳之作,他真的很难将之跟李嫣然联系起来。

    “花,这也太简单了,老李,听着。”

    李嫣然嘴角露出一丝不屑,风花雪月,花鸟鱼虫,乃是文人骚客最常见的对象,这就想考校自己?

    “山上层层桃李花。”

    “云间烟火是人家。”

    “银钏金钗来负水,”

    “长刀短笠去烧畲。”

    李嫣然一步一句,四步颂诗完毕,虽然比不得曹植七步作诗之难,到也算是技惊四座,震得李治目瞪口呆。

    这次长孙雁没有开口叫好,只是默默给了李嫣然一个眼神。

    他知道这种场面不适合自己这个文盲插话,不如老老实实当个看客。

    李峰双眼放光,不知道从哪找来一个本子,执笔挥毫,把李嫣然的诗全都写了下来。

    “此诗意境不错,但是你小小年级何时去过深山人家,见到过哪里的人家耕种。”

    半晌李治才回过神来,此诗一看就是阅历深厚之人所做,怎么可能出自李嫣然之口?

    “老李,你看不起人,那再听这首。”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李嫣然再颂一首千古名篇《题都城南庄》,不给你点厉害瞧瞧,真当我这个文抄公是吃素的。

    我需要阅历吗?我只需要记忆。

    只要我记性好,天下文气十斗,我独占十一斗,天下人欠我一斗。

    “这首...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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