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突如其来的挑衅-《震惊!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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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他提出了什么建议?”

    江侃好奇地看着张玲玲,颇有些感觉滑稽。

    他这是被现实给教育了啊,明白了一首好歌对于音乐人的重要性。

    真的不是随便挑一首歌来唱就可以的,也不是只要舍得砸钱,就一定能获得一首适合自己的好歌的。

    “实际上,他提出的建议是两个。”

    “其一,就是继续用他自己投资的那家小经纪公司继续运营乐队,但是让你成为他们的股东,给与你20%的股份和分红。”

    “然后你也可以作为他们的主唱,可以自由地选择演唱你所提供的任意一首歌甚至全部歌曲,简单地说就是想让你也参与到他们的乐队建设中去,但是身份并不完全绑定,你依然可以有着非常自由的选择。”

    “他觉得这样的话就可以让你心无旁骛地为他们写歌,因为这样的话你们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了,他们红就代表着你也红,他们赚钱,也就代表着你也赚钱了。而咱们飞扬只需要向他们收取10%的艺人管理费和经纪人费即可。”

    “其二,就是想让他的冬雨乐队被我们飞扬娱乐整体签约,然后指定你作为他们的御用歌曲创作者。但是我猜想你是不会选择这个选项的。”

    张玲玲的话让江侃听得愣了半天!

    还可以这样操作的?

    这周老板是铁了心要让自己的乐队火起来,为此竟然不惜签下如此“丧权辱国”的条约?

    很明显,如果是方案二,那大头就都被公司给赚去了,自己最多就落个每首歌5%到10%的歌曲创作费用分红。

    但如果是方案一……

    那不就是说让自己当一个乐队的大股东,甚至都可以称得上是老板了么?

    他们这个乐队虽然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的名声还是不显。

    但怎么的也是上过一次全国前十的榜单的乐队了,大家对他们也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特别是在乐队的圈子里更是如此。

    周老板自己一个人的全资公司,现成的乐队班子,现成的发行渠道,自己只需要带着自己的歌上去唱就行了?

    按周老板那豪爽的风格还真有可能是如此,他这劳碌了一辈子,该挣的钱也差不多挣够了,后半辈子的念想就是搞搞乐队。

    为了他的音乐梦想,他这个提议可真的是大出血了啊,那什么提议二应该都只是一个幌子而已了,说出来好让江侃自己做对比的。

    “这个……不会是太趁人之危了吧?我得好好想想想再回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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