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金刚狼-《京城第一神探,你管这叫大忽悠?》


    第(2/3)页

    这个思路,确实是叶枫没有想到的,但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去思考,似乎解决了这个关键的问题。

    因为三处伤口的间隔几乎一样,而且伤口的深度,宽度也几乎一致。

    凶手使用的武器,很有可能是一把拥有三道刃的奇怪武器。

    “钩爪?金刚狼?”

    叶枫眉头一皱,脑海中浮现出了一种奇怪的武器。

    林夕瑶用力点了点头,同意道:“确实像钩爪。”

    十八般兵刃,想要精通一门就难如登天,更别说样样精通。因为每一种武器,都有独特的使用方法,更有独特的武术套路。

    因此,很少有人会在习武的过程中,随意更换武器。

    像钩爪这种不在常规兵刃的范围之内,类属奇门的武器,使用的人更少。

    “你见过使用这种武器的人吗?”叶枫问道。

    林夕瑶稍稍回忆了一下,摇摇头:“这种武器不适合正面厮杀,战场上几乎见不到。”

    “不适合正面厮杀?那适合什么?”叶枫追问。

    “适合刺杀,短兵相接,出其不意。”林夕瑶答道。

    “紫云剑派里有人使用这种武器吗?”叶枫又问道。

    林夕瑶沉思了片刻,答道:“紫云剑派是一个修习武学的场所,而修习武学,主要在内而不在外,修炼的都是内功。武器的选择一般因人而异,但这种奇怪的武器,应该不符合武学正统,更不适合武学初学者。”

    叶枫同意林夕瑶的看法,毕竟武器越怪,死的越快。

    十个人中九个菜,剩下一个是小代。

    解开死者的衣物,叶枫准备来一个全方位的尸检。但绸缎已经因为血迹的干涸和创口紧紧粘连在了一起,叶枫只能将衣服进行分割,一部分一部分裁下。

    当叶枫裁下死者的右袖之后,相比奇怪的伤口来说,他看见了一个更令他感到震惊的画面。

    因为死者的右臂,有一处纹身。纹身是一只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叶枫。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