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犯贱的生活体验-《穿越,人在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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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了个懒腰,小麦前去查看陷阱,这么多陷阱总算是有点收获,抓到了一只肥大的老鼠。
小麦苦笑不得,捉什么不好,非要捉一只老鼠。没办法,吃吧,估计这野生的干净点。
把老鼠处理干净,到了最重要的一环生火了。
找了一点干燥的树叶,在干枯的木头上用刀挖了一个小凹槽,捎了一根尖木头,钻木取火开始了。
双手不停的转动木头,差点就把自己搓到没力气了,这方法太难了。还是用藤蔓做一个小弓弩这样还比较容易生火。
火生起来了,小麦用小木棍把老鼠架起来开始烧烤。毕竟前世煮菜烧烤还是做得不错的,不一会儿,一只金黄小乳猪就考好了。这烤老鼠肉吃起来真香,野生的就是野生的。
吃饱喝足了,是时候赶路了。这在树木茂林的森林里根本就没有路,小麦只能够拿着刀披荆斩棘的开着路。
原来路不是人走多了便成了路,是我小麦用刀开出来的路。
下雨的时候小麦也没有必要修建房屋,砍了3片芭蕉叶,捆绑起来简单的处理一下就变成了一个防雨套。
走走停停,饿一顿饱一顿,看起来应该比德爷要好点,毕竟德爷开局饿三天是常事。
一个月以后,一个披头散发,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出现在前往诺德城道路上。
此人不是谁,正是刚走出天水山脉的小麦。他也没打算改头换面收拾一下自己。正想当一回小乞丐前往诺德城体验一下。
出了天水山脉后离诺德城大慨还有80里路左右。小麦一路的走着,看到人就上前乞讨。
大部分人都是冷眼冷雨的赶走,偶尔有人给个铜板,或者给个馒头已经不错了。态度恶劣的就直接拿扫把赶你出去了。
一天下来,小麦也没有讨到几文钱,果然挣钱不容易啊。乞丐在前世几乎都成了一个产业链了,还是现代乞讨容易一点。
翌日,小麦千辛万苦,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诺德城了。
小麦这一个月以来足足瘦了一圈,头发脏乱,衣衫褴褛,和城中的热闹先得格格不入。
小麦找了一间客栈准备进去住下好洗刷一番。可刚一进门,小二哥就马上把他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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