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新合同-《走近娱乐圈之公司倒闭三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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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苇开始思考要不要跟陆北旌的公司签一个普通的代理合同,就是公司可以代理她的日常事务,比如助理司机旅行开销宣传之类的,然后她可以给公司抽成。

    至少别让陆哥的公司白白被她占便宜。

    路露并没有捂住她的代言不放,他说得很清楚,这就是给她赚钱的。

    路露:“你拍电影赚不到钱,至少接点代言,不至于饿死。”

    十一个代言全是小代言,也都很安全,全是国产品牌,像矿泉水、茶饮料、冰淇淋之类的,就是放一张她的大头照让商家放在商品上。

    路露考虑过她的形象,没有给她接油盐酱醋或是酒水家具电器,这都不行。还有两个在谈的服装品牌,也是国产牌。

    代言期限都是短期,三个月到半年,没有一个签一年的。

    孔泽兰:“明后年《夏日》就上映了,到时你的形象肯定会涨价啊。现在就是让他们捡个漏,给你回回血。”

    柳苇毫无疑问的签了名字,然后就问:“陆哥有没有新代言?”

    孔泽兰小声跟她说:“陆哥没有。陆哥的形象受控制,除了公益广告之外,陆哥不拍广

    告,不接代言。”

    不过陆北旌也不是一个代言都没有。

    柳苇刚签完这些合同,路露紧跟着又给她送来了另一份合同,就是她和陆北旌的卡通形象,已经授权给一家动漫公司做玩偶了。

    路露:“就是《武王传》里的形象,这个我们前期也去谈了,他们现在看到电影大卖才跑过来签约。先出q版玩偶和盲盒,然后可能会再卖给一个抽卡游戏,做两张你和陆哥的卡牌当彩蛋。”

    柳苇赶紧一边签名,一边提了她想跟公司签一个这样那样的合同。

    柳苇:“不然,唐希他们的工资都是公司在付,我出行的车还有别墅里两个阿姨的工钱,还有平时的宣传之类的,都是公司在白掏钱。”

    路露犹豫了一下,说:“这样的合同签了对公司没什么好处,不过我可以去问问陆哥。”他看了她一眼,笑着说:“现在发现有公司的好处了吧?”

    柳苇叹气:“是啊。”

    公司的好处对她这种在演艺圈的独行侠来说真的太方便了,就是处理所有琐事的。现在也有艺人自己开工作室,那她等于还是要自己思考处理所有这些琐事,哪怕路露是她的经纪人,但他同时也管着陆哥的公司,不可能再分-身来管她的工作室。

    这也不是再找一个经纪人,比如提拔孔泽兰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她真正需要的是公司这种已经修炼进化完的成熟的制度,这种成熟的制度保证了艺人身边的所有工作都有人去做,所有问题都有人去解决,不会让艺人操心——除非这个艺人在做演员之外还有经营公司的天赋。

    柳苇很确定她没有。

    而她也发现了她现在非常依赖公司这种成熟的体系。

    路露:“我思考过你的需求和陆哥的需要,这样,你可以签给陆哥一个优先权,就是他的电影或是他介绍的剧组,你将优先考虑,但最终决定权还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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