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血誓-《木小姐捉妖不作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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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荀顿时尴尬的低下头去:“小,小生此次正是进京赶考……”
女子明白了,她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冷笑道:“赶考,原来你只不过是一个寒窗士子罢了!”
说着女子摇头,眼中露出忧伤之色:“就你还想娶我?你无官无职不说。就算是你当上了官,一年拿那几个奉禄还想娶我笑话!”
面对女子的嘲讽,于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偷看向对面的那女子,眼中的忧伤与失落让他身子一颤。
“我,我可以!我一定娶你!”
于荀抬头吼道。
女子明显被于荀吼愣住了,她眼神带着怪异之色看着倔强的于荀。
片刻后她仿佛听见了什么大笑话一般,摇了摇头:“娶我!?你可知道娶我要多少钱?不对,应该是赎我要多少钱吗?”
于荀一愣:“赎,赎?”
女子点了点头,慢慢的扳动细指,样子撩人心弦:“需要三千五百两白银!”
于荀目光一颤,三千五百两白银!这对他一介穷苦书生来说根本就是天大的数字。
此刻他全身上下所有东西都卖了,恐怕也不值一两白银!
而且哪怕是自己真的做官了,这一年奉禄最多也不过三百两白银!
这三千五百两白银让于荀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看着呆住的于荀,女子冷声一笑,仿佛这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一样:“你们这些薄情男子都是如此,前一秒的海誓山盟,下一秒真的遇到什么困难便退缩了!”
说着她自嘲的摇了摇头,端起桌子上的一壶酒,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于荀回过神来。
这三千五百两白银对他来说,真的是不可完成的任务,但是他绝对不会认输:“姑,姑娘!我答应你的事情绝对会办不到!”
说着他直接抬手撕下自己衣袍上的一块布,然后咬开自己食指在布上写起什么来。
一会后,于荀把自己手中的血布递给自己不远处的女子:“小生于荀,在此地立誓:此生非姑娘不娶!”
那女子明显也被于荀的行为弄愣住了,她不知是喝了一杯酒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脸颊有一点微红。
她略微有一点颤抖的手接过血书来,脸颊上不自觉的露出会心的笑容来。
血书起誓在古时可代表了血誓,若是违背可是要天打五雷轰的那种。
这种方式在古时是十分慎重的一种方式,若非什么关乎家族存亡亦或者是什么生死存亡的事情是绝对是不会写血书的。
那女子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自己衣袖中取出一张手帕递给于荀:“这是我的手帕!”
于荀愣愣的接过来,看着上面绣着林夕两个字。
于荀下意识抬头问道:“姑,姑娘叫林夕?”
那女子点了点头:“我还未上这画舫之前,家中还未没落,我那时候姓李。”
说着这叫林夕的女子目光忧伤起来:“后来我四岁的时候,家中逐渐没落,我被卖入画舫从此改名为林夕!”
听及她的身世,于荀心生怜悯道:“林夕姑娘,我一定会把你从这救出去的!”
此刻于荀算是知道了,这画舫上并不是什么盛会。
林夕复杂的看了他一眼:“若是你真的想要为我赎身的话,就先证明你有真的有那能力!先凑齐一千两白银再说吧!”
说着林夕便把于荀赶出了房间。
林夕站在房间中手里拽着于荀写的血书,神情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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