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想办个养猪场-《乡村之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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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会同意?主任,我是没有办法。我待在这里,这里的人我谁都不能得罪。特别是这个陈扬,他威胁我。我要是不同意的话,他敢把我这食品组的房子拆掉……总而言之,主任,我把话撂在这里,你要是批了,出了事我可不负责任。”
冯三立没有想到,邮电所的两个女同志,都是对陈扬有好感的女人。
陈宝珍和何玉玲,一个是陈扬邻居,一个是陈扬同学。
“老冯,你够损的啊。”陈宝珍说。
“就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何玉玲说。
冯三立脸红,“我说,这与你们两个有关系吗?”
陈宝珍笑着说,“有关系,太有关系了。”
何玉玲也笑着说,“宝珍姐是陈扬的邻居,我与陈扬是同学。老冯,你说有没有关系。”
这下冯三立怂了。眼前的两个女人,他都不敢得罪。
何玉玲她爹,是公社所在地南塘大队的支书兼大队长。
陈宝珍是个泼辣女人,曾经与公社原主任杨元森打架,还把人家的脸抓破了。
“两位,两位,我求求你俩,就当没有听见行不?”
两个女人不接话。
“我请客,我请两位吃饭。”
两个女人一齐摇头。
“姑奶奶,祖宗……”
冯三立不住的求饶,陈宝珍和何玉玲这才答应,不把这事告诉陈扬。
冯三立走后。
陈宝珍问何玉玲,“你说,要不要告诉陈扬?”
何玉玲说,“宝珍姐,你说咋办就咋办。”
陈宝珍想了想,“等等再说吧。要是冯三立真的坏了陈扬的事,我肯定会告诉陈扬。”
“我听你的,宝珍姐。”
陈扬不知道冯三立两面三刀,傻乎乎的骑着自行车,来到区公所所在地十年公社。
十年公社有公路通过,区里的一些机构,就设在公路边上。
那时候的“区”,与现在通常说的“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那时候的区,是县里的派出机构,有区委和区公所。
区委和区公所下辖若干个公社。
区里也有一些常设机构,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都有。
区食品公司,实际上是县食品公司的下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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