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好弱的混血种.jpg-《龙族之从挖卡塞尔墙角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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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凯撒躲避黑服射出的子弹的那个瞬间,他也清楚地看见了对方动作的整个过程。

    凯撒的速度的确不慢,甚至可以说是超越了人类的程度,但在“皇”级混血种的眼中,只能说像是蜗牛一样在爬……就不说源稚女了,哪怕是和楚子航比起来,似乎也完全不够看吧?

    哦,师兄可以暴血,暴血前的楚子航的力量和速度似乎都和面前的男人差不多,这么一看他似乎还挺强的?

    决定把对方的身份问题,放在和楚子航见面的时候再问问,路明非谨遵自己的老师教导,开始在凯撒的身上上下其手。

    当然,他只不过是要爆凯撒的金币而已。

    从这穿着打扮从哪里看都十分名贵的家伙身上掏出了几张不认识的卡片,奇怪的古铜色小装置,还有什么名贵手表、手帕、一串不同牌子的名贵跑车车钥匙……最后终于找到了一只手感冰冷的东西,路明非嫌弃的表情才微微一变:

    “弗丽嘉子弹?”

    法奥斯里面可没人给他准备这种好用的炼金弹药,路明非心中一喜,赶紧从凯撒的皮带上又掏出了两只随身携带的弹匣,里面果然压满了那种颜色独特的炼金子弹。

    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黑服给他塞的这把手枪正好是沙漠之鹰,与凯撒的配枪型号类似,子弹也能够通用。

    这样一来,他也就不用再使用这种和邓普斯他们学来的粗暴“物理麻醉”方法,省的给人家留下点什么后遗症。

    心中对这位被自己干倒的不知名混血种说了声抱歉,路明非顺手也把他那把沙漠之鹰毛了过来,插在了自己战术背心上预备的枪带上。

    拎着电锯,路明非就随意地朝着山路另一头的方向走去。现在他可以说是相当的自由,简直就像是宝○梦里的野生宝○梦,说不定还是个带闪光属性的稀有品种,想去哪就去哪,感觉做什么都似乎能行。

    “黑服老师和舜哥也没告诉我要干什么,我就这么一路走过去……就行吧?”

    大概。

    ps:还好还好,最后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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