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第五十九章-《早安!三国打工人》
第(1/3)页
这样的内讧, 吕布并非第一次经历,只不过那一次他是胜者。
他原本就是并州刺史丁原最为倚重之人,掌握了并州军不提, 又时时出入中军帐, 跟随在丁原身边。
因此在他下定决心后,一切都十分顺利。
他要自己的本部兵马替换岗哨, 把守各处,而他自己选择了一个黄昏时分,走进了丁原的帐篷。
如果说火烧孟津城并非他有意作恶,这一次应当也算不上,吕布漠然地想,过了那么多年再路过孟津时,那些断壁残垣还明晃晃地立在那里,那些穿过这座死城的风还在他的耳边轻柔低语, 告诉他那些曾在火光中奔跑哭喊的百姓也想要血债血偿呢!
所以他杀了丁原,并且在之后又发动了几次清洗,将那些忠于丁原的昔日同袍一一斩杀,那些多半也是鲁直的并州汉子,甚至有他的同乡, 他们愤愤不平,破口大骂,直到鲜血从营内流到营外, 直到头颅被斩下,他们的眼睛还在瞪着呢!
在那之后, 并州军被他收拾得很干净。
麾下的武将一直追随他,效忠他,为他勇猛作战, 他们曾南征北战,也颠沛流离过,偶尔同袍间有几句口角纷争,多半一顿酒后也就释然了。
吕布从未想过这一次的反叛来的这么突然,声势又这样浩大。
那些士兵好像疯了。
陷阵营的士兵,魏续的本部兵马,吕布的骑兵,以及原本就未曾清剿干净的侯成宋宪的叛军,都搅在了一起。
吕布想起来年少时家中做过的一道菜,那其实也算不上一道菜,只是将前一天的剩菜都倒进锅里加了汤,等到汤开时,拿个长柄木勺伸进去使劲搅一搅,搅得所有菜都熟烂成了一锅,再往里加些面片,煮熟盛进陶碗里。
尤其是寒风刺骨的冬天,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落了肚,这一天不管读书也好,练武也罢,反正什么辛苦都可以丢到脑后。
他非大家子,因此吃着这样的饭菜长大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本来就不是很爱奢华享受的人。只不过后来他当上了将军,没人再敢给他做这样糊弄的膳食,他也不再进庖厨,自然渐渐就忘了。
但现在他将这点记忆忽然翻出来了。
那些人搅在了一起,没有章法,没有阵型,像是在打架,可是手里拎的不是木棒而是长刀。
他们就这样相互厮杀,杀得眼睛红了,嘴角沁出血沫,杀得那一张张脸上带着恶鬼一样的神情,浑然不像个人,可他们还在这样砍杀不休。
这片林间空地变成了他记忆里的那口汤锅。
有一只无形的长柄木勺正在这里用力地搅着,搅动空气,搅动战局,搅动他的脑子,让他无法思考,也无法呼吸。
他也必须起来战斗。
他必须丢下女儿的尸体,必须拿起武器,必须像他从昨夜开始反复多次那样,像一位盖世豪杰,像威震天下的名将一样去战斗。
他必须跳进这口汤锅里,同那只长柄木勺战斗。
吕布昏昏沉沉地爬起来,身边有亲兵在同他说些什么,他听不清,也不打算听清,哪些是叛军,哪些是忠于他的士兵,哪些是魏续和侯成宋宪的部曲,哪些是他的部曲,他一清二楚。
吕布最擅长的是马战,他的骑术冠绝天下,无人可敌,但论起步战,士兵中曾有窃窃私语,说温侯的剑术略逊陆廉一筹,那位有惊雷之剑的女将军才是天下第一的剑客。
但当这位温侯拿起两把手戟冲进混乱的旋涡中时,士兵们才惊觉——他也许步战只是天下第二,但也与凡夫俗子不可同日而语!
手戟比长剑略短,但在他手中灵活极了,有钩有刺,有啄有割,凡是被他的手戟碰到的叛军皆是非死即伤!
那些士兵脸上自然多了畏惧,不敢近前,觉得只有远些才能从吕布手中活下来——然而这东西除了用作短兵之外,还能掷出伤敌!
两只手戟先掷出一只,杀一人,上前两步若有人持长兵拦住,便再杀一人,待第三人上前时,他已将第一只手戟拔了出来,旁边又有人再递他一只手戟!
锬锬雄戟,清金练钢,这样不起眼的兵器到了他手中,硬生生杀得天地变色,血流成河,杀得溃败的士兵越来越多——
不错!吕布是杀不死的!可他也只有一个人,他也不曾下令围杀,他们何必要留在这里,血战到底呢?
侯成已经死了,宋宪也已经死了,至于魏续……魏续……他在哪里?
士兵渐渐地开始后退,渐渐有人开始逃跑,很快变成了无可挽救的溃败。
高顺赶到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到处都是血腥气,到处都是断肢残骸,到处都是慌不择路的并州人。
高顺本能地拔出环首刀,拎过盾牌,喝令士兵结阵向前,将魏续麾下的叛兵一一斩杀!
他这样下令时,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士兵也倒下了,于是这片混乱战场的尽处,“吕”字大旗下,那个身着金甲的将军也看到了他。
吕布手里握着一柄染尽鲜血,因此显得十分滑腻的手戟,因而不看周围那些守在他身边的士兵,光看他这幅形容也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恶战。
但令高顺感到讶异的是吕布的神情。
这样的恶战他们不是没经历过,但他们都活了下来。
每一次在退敌之后,吕布脸上总是有光的,他会桀骜不驯地大笑,会大声嚷嚷他的功绩与战果,会在见到他赶回来时,得意又豪气地拍一拍他的肩膀。
但这个手握短戟的吕布阴着脸望向他,好像在看一个陌生而有敌意的人。
高顺愕然。
他也赶了一夜的路,他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现下将军到底是怎么了?
吕布忽然将手里的短戟丢了出去,一屁股就坐在了几具尸体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