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商人毛一-《我在春秋当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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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让他们掌握话语权呢?

    辛又的先祖,也曾觉察过其中的问题。

    毕竟辛氏可都是代代读书,书契他们也是要核对的。

    但是辛氏想要管理辛邑,必须依仗三老的家族。

    所以从未有人将这件事捅破,这些平白无故赚取的钱财,就被称为“路钱”。

    意思是只要行商上路就能得到的钱,也就是“跑腿费”。

    久而久之,这种事情已经成为了辛邑的“潜规则”。

    辛又之所以拿这件事开刀,因为他知道这是三老家族的死穴。

    如果是公开的规定,樊伯玉每一次“出公差”都能从利润之中抽水,那是一回事。

    可是欺瞒国人,压低国人货物的价格,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倒是很想知道,我们辛邑近几年的毛皮,在外面能卖多少钱。”辛又道:“载师,能否将贩卖了毛皮的书契拿出来,我好看看?”

    “这……”樊伯玉已经有些慌乱了:“书契这些东西,常年堆在我的家中,有些被老鼠啃食,有些被雨水跑烂,都看不太清了。”

    “哦,原来如此。”辛又道:“那毛一,我记得去年我们辛氏望家,捕获一头黑熊,那张黑熊皮托你去甘鹿售卖,卖了多少钱?”

    “我记得卖了八十钱。”毛一道:“有甘鹿的质人为证。”

    商人想要贩卖东西,必须经过甘鹿市场中司市的同意,价格、管理费都是规定好的,做不得假。

    “嗯,刨去缴纳甘鹿市场的费用,以及你一路的损耗,还有邑中给你们商人的费用,又能剩多少呢?”辛又继续问道。

    “……应当给邑中交还七十四钱。”毛一回答。

    “啥?!交还七十四钱?!”这时候,捕获过黑熊的辛望站了出来:“不是说这熊皮卖了六十钱,刨去那些费用,给我三十钱,邑中占了二十五钱吗?”

    辛望扯着毛一的衣服质问。

    毛一一脸的委曲:“我不过是商人,将辛邑的货物拉倒甘鹿售卖。甘鹿收取一成税费,而我则赚取一成的酬劳,哪里敢有错?”

    “可是我只拿到了三十钱,还不够买一石粮食!”辛望大怒。

    毛一不再说话,众人的目光也渐渐汇聚到了樊伯玉的身上。

    毕竟最后给辛望钱的,是樊伯玉。

    “樊伯玉,你骗了我?”辛望怒指。

    樊伯玉眼神闪烁:“什么熊皮?我记得就是卖了六十钱!岂能任由一介商人胡说。”

    “我没胡说!就是卖了八十二钱!黑熊皮一年可没有几件!”毛一竟然死咬着樊伯玉不松口。

    “毛一!你真的想清楚了吗?”

    这时候,樊米也坐不住了,站起来威胁毛一。

    “我乃辛邑商人,岂能期满辛邑国人!?樊伯玉从我手中拿走熊皮售卖后的货款,将价格故意说低,拿走多出来的十四钱!不但辛望一家如此,其余每家他都是这样做的!一趟生意下来,你们托给他售卖的货物所得利润,被他拿走了将近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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