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八零之软饭男-《快穿:我成了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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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沈林进给予了她这么多的帮助和支持。做人必须得有良心。

    江晓云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约束自己的。

    但是有些人,往往都会越过底线,变得比鬼还要可怕。

    “晓云啊,”于金珠看着江晓云的这身朴素装束愣了下,

    “妈的好闺女,你可算是回家看看了。你知不知道,这些天妈一直在向你婆家村里人打听情况,看看他们有空给捎个信去不。没想到今天你就回来了。”

    能不回来吗?信都捎到了葡萄园好几趟了。

    就因为她没有理会,结果在赶集卖衣服的时候,又有一拨人给她传口信。

    越是这样她就越不想回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嘛。

    现在看于金珠对她的诡异热情态度,她猜对了。

    “坐啊,这不是自己家吗?干嘛那么见外的站着。”

    当初被刘家人欺负,回娘家向于金珠求助的时候,她可不是这样说的。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没事别总往娘家跑,也不嫌丢人。

    知道自己的女儿受了委屈以后,不但没有安慰,替她上门找说法,反而戳着她的脑袋怒斥道:

    怎么你婆婆不说老二家呢?还不是你自己没做好,没本事!你要是厉害点,把事儿做漂亮了,张红英那老东西能骑在你的头上拉屎撒尿?

    江晓云坐在炕的另一头,距离于金珠很远。

    她就不说话。反正于金珠把她叫回来,肯定是有事要说。看谁能耗得起谁?

    “晓云啊,”于金珠又往江晓云旁边靠了靠,俨然像慈祥的老母亲一样握着她的手,一遍遍的端详着。

    “妈看着你瘦了,模样也显得憔悴了许多。怎么了?刘家人欺负你了?”

    “还是以前那样。”

    “怎么会呢?我听说,你现在搬到葡萄园去住了?”

    来了,她终于切入正题了。

    “对,为了晚上值夜班多挣点钱。不然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招娣也没有钱去上学了。”

    江晓云就是故意在于金珠的面前,提到刘招娣交不起学费的事。

    那次原身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她鼓足了很大的勇气,才跑回娘家来借钱给招娣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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