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审判结果-《华娱之笑洒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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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都快急死我了?”

    “到底谁赢了啊?”

    “那谁知道,等彭毅诚和那个王友德出来,不就知道了吗?”

    媒体们记者们一边兴奋的议论着,一边打起十二分精神,在心里默默准备一会要问王友德和彭毅诚的问题!

    又过了五六分钟,大门口的记者们突然看到法警护送着几个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走了出来,跟在他们身后的就是上沪电视台副台长王友德和代理律师。

    隔着老远,记者们就能从俩人的脸上看到那铁青色的难看表情,尤其是王友德连走路的脚步都有些踉踉跄跄,好像承受了非常重大的打击!

    记者们面面相觑!

    他们都能猜到,最终的结果一定对上沪电视台不利!

    果不其然,很快就有一个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大门外,无视一众记者,在法院的公示栏里,把审判结果张贴了出来。

    外·滩法院当庭判决:

    上沪电视台因故意侵犯彭毅诚作品版权,需赔偿彭毅诚版权损失补偿以及各项补偿,总计三千五百七十万元!

    同时,上沪电视台和上沪市云山影视公司签订的《欢笑今宵》版权转让协议,因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宣布无效!

    而且上沪电视台必须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开向彭毅诚道歉!

    但因为上沪电视台代理律师当庭表示,上沪电视台拒绝向彭毅诚道歉,因此被法院宣布处罚50万,作为拒绝执行道歉判决的处罚。

    也就是说,上沪电视台败诉之后,为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将近6500万。

    至于因为名誉上的损失,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就更加不可估量了。

    彭毅诚胜诉了!!

    但同时,他也成为上沪市电视集团的死敌了!

    果不其然,法院的审判结果出来不到半小时。

    上沪市电视集团,就在自己的官网和官微上,同时发布了一条消息。

    “上沪市电视集团旗下上沪电视台,将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决定放弃继续上诉的权利,按照外·滩法院的判决结果,赔偿彭毅诚的损失,撤销已经签订的《欢笑今宵》版权转让合同,并承担此次诉讼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另外,为了避免今后再发生此类事情,上沪市电视集团做出以下三项决定。

    第一,即日起,解除原上沪电视台副台长王友德的所有职务,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清查其在担任现职期间,是否存在借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二,上沪电视台台长沈英雄因为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处以行政大过处分!暂时保留上沪电视台台长职务,待集团任命的新台长到任之后,立即退休!

    第三,即日起,上沪市电视集团彻底解除和彭毅诚的所有合作关系,今后也将不再和彭毅诚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同时,上沪市电视集团旗下所有电视频道和媒体上,不允许播放和彭毅诚相关的,任何形式的文艺作品、广告、影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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