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他们的曾经-《捡到大佬的儿子后他竟要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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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榛榛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喜欢季知礼,是季知礼大学毕业时她去学校参加他的毕业典礼。

    那天,季知礼被太多女同学表白了,她吃醋了,很吃醋。

    所以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她在陆家大门口等季知礼和杜猷他们聚完餐回来,看着他高大的身影走下轿车那一刻,她不顾一切的直接扑进了季知礼的怀里。

    季知礼身上有些酒味,只有酒味,没有任何胭脂水粉的味道。

    季知礼总是很干净,哪怕打篮球大汗淋漓,她也觉得他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让人舒服的清爽。

    “怎么了?”季知礼问她。

    声音很轻。

    “不会是做噩梦了吧?这么大个人了……唔。”季知礼瞪大了眼睛。

    叶榛榛也不知道她怎么会这么大胆。

    她抱着他的颈脖,仰起脚尖,精准的吻住了他的唇瓣。

    甚至,拗开了他的嘴。

    嘴里带着酒精的味道,熏得她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

    但她很清楚,她在做什么,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而她也是真的和他亲吻那一刻,才认识到底有多季知礼,到底爱了季知礼多久,久到她真的不知道是从何年何月开始的。

    季知礼并不是她见过最优秀的人,却就是让她爱得失去了自己。

    她吻了很久。

    第一次亲吻根本没有任何经验,只有身体本能的反应。

    她放开季知礼时,他的唇瓣都被她咬肿了。

    而分开后两个人都有些尴尬了。

    心跳都跟打雷一般,咚咚咚个不停。

    “我……”叶榛榛开口。

    她想表白。

    她不想等下去,她怕等下去季知礼就是别人的了。

    他学的是导演专业,以后会接触那么多女明星,而娱乐圈又那么乱……

    “唔。”叶榛榛刚张开嘴,就被俯身下来的季知礼吻住了。

    然后,深入了她的口舌之中。

    他的吻比她的,温柔。

    温柔到,她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没有之一。

    那晚她终究没能表白,因为吻到腿软。

    最后还是季知礼把她抱回房间的。

    她早已羞涩到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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