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啥滋味还不知道呢! “陛下,此事包在俺老程身上,俺去给殿下收红薯去。” “俺身子骨硬朗着呢,一日十二个时辰,可以干他十个时辰,没有任何问题。” 李世民嘴角抽搐一下。 狗日的程咬金,你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想去干嘛吗? 还一日十二个时辰,干他十个时辰都没有任何问题? 吃十个时辰没问题才是真的! “知节,你能如此说,朕心甚慰。” “不过,朕觉得还是让处默前往,更适合一些。” 李世民话音落地,程处默立即恭敬的施礼说道。 “陛下圣明,处默自当为陛下尽心效力!” 程咬金牙齿咬得咯嘣作响。 狗日的,竟敢明目张胆拆老子的台。 若不是在御书房内,程咬金保证一鞋底就呼过去了! “处默,你现在就过去吧,在庄园里多住几日,好好陪陪李根。记住一定要统计好红薯的产量,到底亩产多少?” “处默谨遵陛下口谕!” 看着程处默离开御书房,李世民嘴角弯起一抹弧度。 刚刚程咬金的表情,李世民自然察觉到了。 若是让他和处默一起离开。 保不齐,处默得受一顿皮肉之苦。 程咬金打儿子,可是誉满整个长安城的。 打起来,就跟打别人家的儿子似的。 下手之狠辣,可谓是罄竹难书! 程处默返回程府,跟母亲打声招呼。 骑上骏马,便直奔启夏门。 出了启夏门,一路风风火火直奔庄园而去。 四只狗狗,原本在庄园欢快的看着众人收获红薯,那一个个又红又大的红薯,馋的小黑它们直流口水。 不过没有主人允许,它们也不敢轻易下嘴。 突然一股熟悉的味道,传到狗鼻子里。 在小黑的带领下,四只狗狗,欢快的往庄园门口跑去。 “哥,有人来了。” 长乐正在美滋滋的抱住一个硕大的红薯,啃的十分香甜。 就连李渊也是甘之若饴。 已经连啃两个了。 此物肉甜汁多,爽脆可口,亦果亦蔬,实在是妙不可言! “乐乐,若是哥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熟人,而且很可能是处默哥来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