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九章 少年犯和惯犯-《疑案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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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用自己手机上的警务通给丁聪发了一个警务信息链接,然后把手机递给陈严。(警务通,安装在智能手机上的一个软件,丁聪是警察,有使用权限,陈严是辅警,没有使用权限。)
施钧丰,男,28岁,东滨市广乐县人,家住东滨市广乐县溪源小区,有多次作案前科,无固定职业。
15岁时,偷窃邻居家的钱物被当场抓住,从而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纵火烧毁邻居家的储藏室,后来被警方刑拘,并接受少年犯管教所的收容和管制教育。
20岁时,因打架致人重伤,判刑三年。
并有多次因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陈严和丁聪对视了一眼,对王平说:“这是一个少年犯和惯犯啊,此人和这起命案有什么关系?”
王平拉着二人离开柳父的视线,说:“死者的父亲一口咬定是施钧丰杀了他女儿。施钧丰和柳萧晶曾经是男女朋友,二人年龄相差十岁,死者父母本来就不满意。前段时间,死者父母打听到施钧丰有犯罪前科,所以极力劝说女儿与其分手。分手后,施钧丰多次来纠缠柳萧晶,并经常在柳萧晶家附近闲逛,被死者父亲多次撞见和驱赶。”
陈严问道:“就因为这些断定施钧丰杀了他女儿?”
王平示意陈严不要急,继续说:“二人分手后,死者父亲曾经报过几次警。有几次是因为施钧丰纠缠他的女儿,有一次是因为有人往柳萧晶家的窗户上打礼花弹,最近一次,是因为柳萧晶大姐家停在地下车库的轿车被人烧毁。”
陈严问:“都出警了吗?”
王平伸手划动陈严手上的手机,说:“当然,有警必出警。你看,这是出警记录。”
警务通上显示正是王平所在的派出所出警,警情记录为:
因施钧丰纠缠柳萧晶而出的警,派出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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