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到两个小时,诉状已经递到了法院。 “苗凤军?”接到状子的工作人员皱了下眉,“这已经是这月第三起告苗凤军的案子了,罪名……” “这个罪名有点儿意思啊。” 他这么一说,旁边儿的几个同事都围了过来: “故意杀人?” “杀谁了?” “这不是写得很清楚吗,明知道女方怀孕还逼对方去医院做手术,又沟通医护人员对女方的身体进行摧残,导致女方大出血,生命垂危。” “这罪名有点儿重啊。我记得之前两例告他的都是玩弄女孩儿感情啊。” “可那两例中,女孩儿也都分别做过流产手术。其中一个,也是大出血。” “你们说这个状子能递上去不能?” 几个人正讨论得起劲儿时,科长走了过来。 接到状子的那位立刻把手里的文书递了过去: “科长,快看,这次苗凤军是不是踢到铁板了?” 科长一目十行的浏览完,然后把文书往桌子上一扔: “这算什么铁板?无非就是找了个有些笔力的律师而已。” “那这个案子,要不要递上去?” “递?苗凤军可是那位的独子,递上去,估计也是被压下来。” “不能吧,故意杀人,这罪名多重啊!” “那你看看这里面有几个证据?” “全都是受害女孩儿的,而且这女孩儿也提供不出与苗凤军有关的实物证据。这样的状子,往上递就是给上级制造麻烦。” “也是,只有受害女孩儿的自诉,确实是不能作为判决依剧的。” “而且这个写得吓人,其实仔细看下来,还是玩弄女孩儿感情。偏偏玩弄感情这罪名,没有量刑标准啊。” “就算是我们介入了,最多也就是劝解一番。往好的方向想,也无非就是让苗凤军出点儿血。” “但是苗凤军那个人,一旦知道了是谁在整他,那这人以后的日子怕是就更难过了。” “唉!偏偏法律拿这种人没办法。” “不是法律拿他没办法,是他太懂法了。每次都踩着法律的底线。”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