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要是能感应到豆豆的所在,就能找到融融了。 怕打草惊蛇,绑匪狗急跳墙,让融融处境变危险,凌骁和方璃他们,没有大张旗鼓的出发,只带了几名暗卫和巴顿,悄悄前往。 刚开始,还能循着巴顿的金项圈,得到一星半点儿的信号,快要靠近荒岛时,突然什么信号都没有了,方璃他们的手机也都信号全无。 看来,绑匪有屏蔽信号的本事。 目前唯一能肯定的是,豆豆就在这座荒岛上,方璃低声道:“我这里有特制的线香,大家人手一只,我们分开行动进入荒岛,小泰迪豆豆很熟悉我的线香,它要是闻到了,就会来和我们会和,带我们去找融融。” 凌骁补充道:“谁先找到豆豆,就发射我们暗卫专用的信号。” 暗卫们点头应是,两人一组,迅速分散开,疾速前进。 方璃和凌骁有巴顿跟着,一点弯路都不用走,速度最快。 巴顿鼻子超灵,循着若断若续的气息,不断的往前狂奔。 方璃点燃了线香,如果融融和豆豆留下的零星一点儿线索中断,线香就能发挥作用。 树高云黑,星光一点都无法透进密林,方璃走得很辛苦,渐渐地,体力不支。 凌骁不由分说,一把抱起她。 她扭捏着不肯躺在他怀里,他索性把她放下来,然后,屈身把她背起来。 这样两人的身子,挨得更紧密。 随着走路的颠簸,没办法不让人心生遐想。 方璃一颗心砰砰乱跳,脸颊滚烫。 荒岛面积太大,不知不觉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方璃他们,还有暗卫们,都没能找到绑匪和融融。 没办法,只能暂时休息一会儿,补充体力。 因为没有带吃的,喝的,凌骁只能临时获取。 喝的好办,头顶的椰子树上就有现成的,凌骁一扬手,投掷了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子,击落一颗椰子,敲开就能饮用。 等方璃喝得差不多了,凌骁把西装铺在地上,让她先睡一会儿。 至于吃的,凌骁去密林深处猎取了两只雉鸡,去掉内脏,用椰子的汁液冲洗干净,用巨大的树叶裹住,糊上泥巴,埋在泥土下面,用暗火炙烤。 等方璃一觉醒来,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两只雉鸡烤的刚刚好,外酥里嫩,香气扑鼻,虽然没有盐和调料,但是野味天然的鲜香,抵消了这些不足,还是蛮好吃的。 凌骁逼着她把四只鸡腿全都吃了,直到她吃不下了,他才吃剩下的部分。 剩下的都是最不好吃的,骨头多,肉少,且很柴。 方璃有些过意不去,可他却一副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她不由感叹:“骁爷真好养活,还特绅士。” “那只对你。” “……”其实,她又何尝不知? 心里不是不感动的,可惜,凌奶奶惨死的真相一天查不出来,她就一天不敢让他知道,自己是方璃,是逍遥,是当初他真正的救命恩人。 爱情再美好,他俩已经错过太多次,现在对她来说,生命更重要。 不想面对他灼灼的深情目光,她佯装困倦,挪了挪地方,背靠着他的背坐下。 巴顿趴在凌骁面前,吃他吃剩的骨头。 吃完最后一块骨头,两人一狗,继续出发。 凌晨四点多,借着巴顿金项圈和线香的助力,他们终于找到了豆豆,很快,就悄无声息的摸到绑匪那里。 那是一处山洞,两人正要靠近,探看里边的情形,忽然砰砰砰几声枪响,凌骁抱着方璃,就地疾滚,躲避突如其来的子弹。 他俩的反应,都不谓不快,可是子弹的速度毕竟更快,凌骁的手臂中了一枪,血流如注,方璃却被他毫发无伤的护在怀里。 她的鼻子,不由一酸。 生死一发之际,他为她可以不顾生死,可他俩,终究无缘,她都不知道,一定要救治融融的话,她能否活着离开帝都。 她压低声音道:“你在洞外等着,我进去看看。” “你觉得,我会让自己的女人只身犯险?你给我老实呆着!”凌骁一把将她推后几步,让巴顿和豆豆上前,他拔枪随后闯了进去。 一时间,只听砰砰砰的枪声不绝于耳,火星四溅,不时响起惨叫声和狗吠声。 两分钟左右,枪声止息,狗吠也停了,血腥味扑鼻而来。 然后,是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凌骁,我数三声,你把枪丢过来!否则,我就打死这个小野种,一、二、三!” 凌骁正要把枪丢过去,洞外的方璃忽然警惕的提醒:“那不是融融的挣扎声。” 小孩唔唔的声音,虽然模仿得很像,但可惜,她是融融的妈咪,太清楚宝贝儿子的每一个细节了。 这是个冒充的! 凌骁立即开枪,砰地一声,正中绑匪眉心。 扮作小孩的那个瘦小侏儒,手中寒光疾闪,一支接一支涂了剧毒的弩箭,射向凌骁上中下三路。 不管射中哪里,都能叫他见血封喉,瞬间毙命。 他俩这招连环计,万无一失,不知道夺取了多少人的性命,然而,有方璃在,岂能叫绑匪如愿? 只见方璃如闪电一般贴身擦着山洞洞壁,冲了进去,指间也有银光闪动,比弩箭更快更细小的东西,嗖嗖嗖射向侏儒。 侏儒身手本来极其了得,以为自己可以躲过方璃的毒针,岂料,方璃疾奔的速度和出针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快得如一道流光,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中了好几针,噗通倒下。 在方璃出针的瞬间,凌骁便趁势避开弩箭。 方璃冷笑一声,一脚踩住侏儒的脸:“说,我儿子在哪儿!”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