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 十年前的另一场车祸-《谜案生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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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的人好像能办成许多事,有些事是普通百姓能想象的到,但肯定做不了的,还有些事情,则根本超乎了人的想象,是完全会打破一个人现有认知的。

    对于金钱的肆意挥霍、在物质方面无节制的享受,这些只能说明在道德层面上的缺失;但挑战公序良俗,甚至蔑视法律,则是触及了社会的底线。

    在梅州这个地方,当地百姓给它起了许多特别响亮的名字,但却是一些听起来满是调侃意味的名字,“梅州国”,“梅州王”。

    一个城市,怎么会承担得了这样的名字呢?

    在这里,只要有权,或者有钱,就一定可以过上人上人的生活,就可以过上为所欲为的生活。

    从当年梅州发生过的一件事上,这种情况就可见一斑。

    卢笙毕业的很多年后,梅州一高中曾经发生过一件轰动全城的命案。

    一个高中生在晚自习回家的途中,遇到了两个劫匪,这两个劫匪其实不是什么社会闲散人员,他们也是梅州一高中的学生。

    他们家世很好,本不缺钱花,但他们从小娇生惯养,完全已不是青年人该有的模样。

    他们出来抢劫,不过是为了寻求刺激而已。

    最后这三个人在街头发生冲突,两个劫匪拿刀捅死了那个学生,不过要说是谁砍得那致命一刀,则根本无法辨别。

    两个家庭商量,一家的孩子顶罪,另外一家人拿钱。毕竟一个孩子坐牢总好过两个孩子都进监狱。

    而这样的主意,怎么会是普通百姓随随便便想出来的呢?梅州司法部门的一些公务人员,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两家人谁也不缺钱,谁也不愿让孩子去牢里受罪,最后只能通过抓阄的方式做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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