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马翠芝二诉离婚案的一审-《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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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知道了。我抽时间一定和咱那宝贝女儿好好聊聊。将来呀,爹还准备喝她送的酒呢。”阿蛮骑上了新买的摩托车,一溜烟出了家门。

    ……

    二000年八月十日上午九时,临海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郭亚萍独任审理的马翠芝诉顾秋之离婚纠纷一案,正在开庭。

    “本次起诉系第二次起诉,从第一次起诉后,原、被告分居已满两年,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故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女均由被告抚养,抚养费依法判决。家中楼房一幢,系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钱眼开提出了原告的具体诉求。

    “上次起诉后,原告还生育一女,双方和睦相处二年来,没有发生过矛盾,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显著改善,原告再次起诉离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或判决不准离婚。”小刘律师答辩道。

    “请原告举证?”郭亚萍指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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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章马翠芝二诉离婚案的一审[2/3  载塔读小说app。

    原告向法庭举证了结婚证,子女户口、出生证明等证据。

    “请被告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审判长又道。

    ……

    “双方能否和解或均同意离婚?”郭亚萍温和地发问道。

    “坚持离婚,不能和解。”马翠芝恨恨地吐出了八个字。

    “不同意离婚”顾秋之也很干脆的回道。

    “鉴于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本院认为,原告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有一女仅一周岁多,离婚后对其成长明显不利,故此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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