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两孙侵犯商标权案一审-《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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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被告侵权事实成立。但原告所诉数额过高,应予调整。故判决如下

    一,被告林海佬公鸡酒店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更改店名,并不得使用与原告店名相同或类似的店名。

    二,被告林海佬公鸡酒店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临海老公鸡酒店有限公司人民币一百万元整。

    三,驳回原告临海老公鸡酒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诉讼费人民币四万元由原被告各承担两万元整。闭庭!”马庭长宣判后敲响了法槌。

    “我不服,我要上诉!一百万是什么概念呐?我们开的这几年饭店也挣不到这个数啊。难道我们挣来的钱都是偷对方的吗?这样的判决是惘顾事实,违法裁判。”孙江气急败坏的吼道。

    “请被告人不要乱喊乱叫,侮辱法官!否则我们将依法对你实施处罚。”一名值勤法警警示道。

    吃过了晚饭的赵大红想出来散散步。顺便走临海西街,见一见他的老情人。

    刚走到临海西街的路口。发现形势不对。在临海西街路口对面,距他十多米的地方。有五六个蒙面的年轻人拿着家伙,向他冲了过来。

    他掉头就跑,边跑边用手机向他的喽啰们群发了短信,把逃跑的方向和目标群发了出去。

    毕竟年龄有些大了,跑了十多分钟就被后边那两个蒙面的小伙子追上来按倒在地。跑在后边那三个小伙子也冲了上来,七手八脚的把个赵大红捆的是结结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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