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可是相当于普通白裔自由民家庭的年收入了,他们殷地安人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待遇? 另外,只要在闪电湖区每年工作不少于260天,并且持续五年就可以拥有本地房产的购置权。 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产,才能在闪电湖区获得定居权,这可是仅限殷地安人的福利待遇! 非殷地安人在闪电湖区,甚至只有租住权而没有购置权,这意味着租住的房屋一旦被收回,他们就会无家可归的被迫离开这里。 而定居权有什么用? 也没什么太大作用,只能拥有一座只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的住所而已。 因为居留地的土地、房产,全部属于集体而并非个人,部落随时有权将其收回挪作它用,不过会进行另外安置和补偿。 可要说有用也有用,因为只有拥有了定居权,才能享受部落提供的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等公社福利。 当然了,根据亲疏有别、贡献大小,即便拥有定居权,能够享受到的公社福利,也是存在不同档次的。 第一档,自然是人家梅尔塔部落四千多名族人的。 毕竟闪电湖区,就坐落在人家的部落领地上,又是人家率先展开建设和发展的。 最主要的是,整个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资、资金,全部是由人家梅尔塔部落一力承担,根本就不接受外来投资。 所以梅尔塔部落的四千多名族人,享受第一档福利待遇这一点,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争议的。 而第二档,自然就是除了梅尔塔部落之外的,隶属亨克帕帕部落的殷地安人了。 这也没什么好争议的,人家是同族,有福利不紧着自己人,难道让外族人先享受? 只不过,跟梅尔塔部落的族人,无条件享受第一档福利不同。 后加入闪电湖区建设的亨克帕帕部落中立派、激进派族人,想要享受跟梅尔塔部落族人同等的待遇,还得对部落做出比保守派族人更多的贡献才行。 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梅尔塔部落族人持有的是“创业原始股”。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