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偶遇-《重生之我的娱乐帝国》
第(1/3)页
《hall·of·fame》的原唱是爱尔兰的著名乐队——the·script。
这是一首励志歌,当年在一斤发布就连续获得英国单曲榜冠军两周,虽然没有什么国际大奖,毕竟在平行世界这首歌是由来自爱尔兰乐队演唱,但是这首歌是真的非常好听,歌词也写的很棒。
“yeah,you-could-be-the-*****est,you-can-be-thebest。”
(你可以成为最伟大的人,你能做到最好)
“you-can-be-the-king-kong-banging-on-your-chest...”
(你可以像金刚一样敲打的自己的胸膛)
黑人大多都对音乐非常敏感,大妈乐芙兰又是在格莱美这种国际奖项上担任彩排负责人,自然是懂音乐的,看着乐谱,乐芙兰不自觉耸动肩膀,手上打起响指,跟着哼了起来。
声音比较小,林奇听不太清,但能看到乐芙兰时而皱眉露出揪心的表情,时而又高高挑起眉露出黑人惊讶的面孔。
两分钟后,乐芙兰放下乐谱,看向林奇的目光已经带有了一丝崇拜意味:“林...你真的是一位天才,不仅能吹奏出那么凄美悠扬的笛声,现在又...”
华人在欧美地区的地位并不高,准确来说应该是非常低,就算林奇拿出了《我心永恒》也一样,包括图拉杨,包括乐芙兰在内的人,在今天之前依旧没有多么重视林奇。
也许在华国内部,很多人都觉得林奇得到了格莱美奖并且能够担任出演嘉宾是因为他的实力够强,但是乐芙兰知道,制作组之所以让林奇表演,主要看中的是林奇背后那无比庞大的华国市场,并不是他单独这个人。
但是现在...不管是刚刚的《回梦游仙》,还是现在的《hall·of·fame》...
太疯狂了。
一个人的曲风怎么能如此多变?!
黑人大妈乐芙兰只能感叹,这就是天才啊...
平复心情,她对林奇说道:“这首歌非常棒,但是你知道的,今晚是全世界都在关注的nba季后赛,等会能否见到,能否说服吉姆·巴斯先生让你表演,还不知道,我只能带你去试试运气。”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