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 36 章-《科举宠妻日常 [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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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一停顿,想了想,就着窗外满地白霜,写了一首小诗。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一手规整的馆阁体,秀雅却饱含风骨的独特笔锋,配合这首小诗实在相得益彰,可谓再恰当不过。

    “这字不错!”

    笔到尽头,还未收起,卫二郎已经忍不住夸了出来:“不过这首诗更不错。”

    看着白纸上的二十个大字,丝毫不见往日的拘束,双眼发亮,嘴里不时咀嚼重复:“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好诗啊!”卫二郎再三不断地重复。

    他对这首诗爱不释手,要不是墨水还没干,恨不得扑上去摩挲这这首诗。

    温钧本就没有走心,随便写的这首诗,闻言随口解释道:“诗可不是我写的,我要有这才华,也就不想着书法,而是奔着诗作头名去了。”

    卫二郎面色遗憾,很久才惋惜地点头,表示理解。

    他听先生提过,乙班的温钧虽然在八股上门有天赋,对着诗词一道却逊色几分。这也正常,他毕竟弃学五年,刚回来没多久。

    明年的游园会,他说不定可以和丛安有一争之力,今年就先算了吧。

    不过不看诗词,光看书法的话……

    这书法好是好,只是还不到让人惊艳的地步。

    温钧听了卫二郎的喃喃,长眉一挑,有些想动笔再写几个字,看见卫二郎嘴上嫌弃,却面露赞赏,一副打算夸他半个时辰的尽心尽心的姐夫模样,顿了顿,随意道:“尽力而为吧,若是不能拿头名,也没什么要紧。”

    卫二郎一愣,像是被点拨的凡尘俗人,眼睛猛地一亮,看着温钧,很是赞同这句话:“没错,我们将来要走的是科举之路,又不是诗作之路,你看得比我清醒。”

    他之前还想过要不要去争诗作一道……现在想明白了,也就不那么在意。

    温钧松了口气,面上淡淡地点了点头,岔开话题。

    过了一会儿,卫二郎告辞离开,温钧送人出去,等人走不见影子了,他转身晃晃悠悠地回了厅堂。

    一旁的季明珠早就有话想问,见卫二郎走了,跟在温钧身后,仰着头看前面的青年,开口道:“夫君,你这笔字,好像和你往日练习的有些不同?”

    温钧随口应了声,给予肯定回答。

    自然是不同的,刚才给卫二郎看的,是用于应试的馆阁体,可其实馆阁体并不出彩,很少有自己的独特风格,他自从学会之后就没太用心练。

    这段时间,他练习的是狂草。

    说起来,和这狂草结缘甚早。温钧刚刚到了这个世界的时候,夜里睡不着,随手翻了一本书用来打发时间,对那本书的作者影响十分深刻,对方是个狂生,周游五湖四海,著作有三本游记,是许多文人墨客心里最潇洒肆意的偶像。

    后来他需要找一些字帖用来练字,翻出来不少字帖,无意中发现其中一本狂草的字帖署名,竟然和游记上的一样,于是就顺手看了一眼,一直念念不忘。

    对方的狂气,来源于才华,有才华才能如此高傲癫狂,却被天下文人奉为大家。

    他的狂草别具一格,比走游龙,狂放肆意。

    温钧没忍住,在学会馆阁体之后,在私底下临摹了这本狂草字帖,不一小心入了迷。

    所以,他这半年来一直在练习的,其实并不是馆阁体,而是狂草。

    只是这狂草对于科举来说,没有什么大的作用,就算是写到极致,也只有一个大家的名号,不能换来官位和功名。孙老先生向来不允许学生走偏道,要是发现,肯定会十分痛心疾首,所以温钧不好在私塾里说,也只有常常帮他研墨的季明珠知道他在练习狂草。

    或许是因为心态相同,如今他的狂草,已经有了那位狂生的五六分意境。

    这才是他敢于觊觎书法头名的底气。

    他会两种字体,一种应试,一种比试,将来也打算继续走这个路线,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

    至于刚才用馆阁体,其实并不是刻意蒙骗卫二郎,只是他脑子里浮现的那首古诗,天然带着一股温馨恬静之意,用狂草写不太符合意境,就换用了馆阁体。

    后来卫二郎觉得馆阁体不够出彩,他也想过要不要再写一笔字,但是卫二郎这个姐夫太称职了,夸了他半天,他怕再写一笔狂草,又得听上半个时辰的夸赞,及时收住了想法,也顺利免除了耳朵的荼毒。

    这事做得不尽如人心,但温钧很满意。

    ——他最怕重复不断的唠叨。

    而季明珠听了温钧的话,眼睛一亮,也不觉得夫君的行为过分,反而生出了满腔激动,瞪大一双清澈好奇的眼:“夫君,你这个,是不是就叫做藏拙?”

    温钧回她扫了她一眼,见她样子可爱,表情纯真好奇,会心一笑:“又是从哪里学来的新词?”

    季明珠不高兴,瞪着他道:“你别岔开话题,你快告诉我,你这是不是藏拙?”

    “小丫头片子,惯你几日,你都敢凶我了。”温钧抬手揉乱了季明珠的头发,略施惩戒,口气听着凶,其实眼底满含笑意。

    所以季明珠压根不怕他,抓住他的袖子就开始撒娇:“是不是,是不是嘛?”

    “唉。”温钧叹气,举手投降,“我交代,对对对,就是藏拙。”

    季明珠眼睛更亮,亮得和星星没什么差别:“那你游园会那日,是不是要好好地威风一把?”

    什么威风不威风的,温钧觉得他已经老了,完全听不懂季明珠的意思。

    他不一定能出风头……

    这个时代教学资源苛刻,能够出头的,都是真·天才少年,不说远的,就说甲班都还卧虎藏龙,他就算拿了书房头名,也不一定能有什么用。

    温钧负手身后,走进厅堂,收拾自己的书袋,打算回书房去。

    ……

    温钧的练字方法独树一帜。

    他在现代的时候,听说有大师为了练腕力,会一边写字一边在手腕上帮一根绳子,绳子另一头系着重物,并且持续增加重物的重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书法大成,写出来的字铁画银钩,入木三分。

    温钧也是照着这个路数练习的。

    不过他没有大师那种恒心,也不打算靠书法吃饭,并没有吊绳子,而是直接在手腕上绑了小沙袋,既能增加重力,又不会导致手腕变形。

    吃的苦吃苦,方为人上人。

    温钧敢于下狠心折腾自己,进步飞快。可是那些不注重此道的同窗们,还真不敢像他这样拼命,也就没有他这样的进步。

    他进了书房,在手腕上绑上沙袋,铺开白纸。

    季明珠刚刚研墨的墨水还在,他捏着一只大小合适的毛笔,继续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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