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我看到弹幕发了个“熊失其鹿”,这个词语用得好啊!”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句话出自汉代著名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 “具体意思就是指秦朝失去了统治地位,熊失其鹿,大概想说,我来了之后,那头棕熊便不再是雪山的霸主了,这样理解,应该没啥毛病吧?” 陈宇笑了笑,伸手将割下的鹿心把住,然后将里面的心头血滴入酒瓶当中。 “鹿血可是好东西,但最好不要直接饮用,用烈酒制作成鹿血酒,也是大补。” 面前这头驯鹿很年轻,鹿角分叉只有四五个,且基座尚高,也就五六年的雄鹿。 体型仅有八十公分左右,重不到一百斤。 它是陈宇在雪山里遇到的第三只猎物,也是警觉性最差的一个。 而且不知怎的,这头驯鹿的体力似乎不太好,跑得并不算很快。 第一次投掷标枪,就扎中了! 在夜幕来临的前一刻,自己总算是有了收获,这让陈宇非常开心。 “鹿的内脏并不能全部食用,再抛去皮毛和骨头,净肉大概能有四五十斤,未来三天,我都不必为食物发愁,可以安心的搭建庇护所了。” 腥臊的热气在雪地上蒸腾,多余的鹿血没有办法采集,只能够让它随意的流淌在雪地里,凝结成暗红色的冰晶。 放完了血液,将内脏塞回驯鹿的肚子,陈宇一手提着标枪,一手抓着鹿脚,将其朝着营地的方向拖去。 挖雪洞,砍树,生火,制作桦皮桶,用平底锅一遍一遍的融化积雪。 花费两个多小时,陈宇总算将鹿皮和鹿肉清洗干净。 第一顿就是硬菜,碳烤鹿排。 半扇鹿排,重六七斤的样子,直接用树枝架着,悬在碳火上炙烤。 借着碳火的亮光,陈宇坐在树干上,用锉刀打磨着骨钉。 他打算等鹿皮烘干之后,给自己做顶帽子,做副手套。 平底锅里烧着雪水,开锅之后,陈宇刮了些白桦茸进去,权当茶水饮用。 白桦茸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药材,定期饮用白桦茸茶,不仅能够降低血糖,还能够预防高血压和癌症。 先前的饼干罐子,就是陈宇装茶的容器。 待得白桦茸茶的温度稍微降下来一些,陈宇浅浅的品了一口。 “没什么味道,淡苦中带点儿木香,当然,比白水要好喝。” “你们听到什么声音没有?” 陈宇目光直勾勾的盯着不远处的烤鹿排。 “滋滋的声音,鹿肉里的油脂,被高温炙烤之后,在肉质间沸腾。” “无论过去多久,烧烤这种烹饪方式,永远不会过时。” “我的碳烤鹿排已经好了……” 陈宇将手中的锉刀和骨钉扔进工具箱,用雪搓了搓手,将烤好的鹿排取了下来。 随手掰下一根,也顾不上滚烫的温度,便张嘴咬了一口。 “喔……嗦,好烫……” 陈宇被烫得龇牙咧嘴,但这丝毫阻止不了他急切的心情。 吹了两下,便又继续啃食起来。 吃东西的时候,他向来不喜欢说话的。 一根,两根,三根。 一个多小时,鹿排骨已经烤得很干了,上面的筋肉已经脱骨,很轻易就能撕下。 啃干净的骨头,直接扔进碳火当中,成为了薪柴。 整扇鹿排,被陈宇风卷残云一般解决,打了个饱嗝,他的神色无比满足。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