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再见乞丐-《大荒起剑人》


    第(3/3)页

    老乞丐看了胖子一眼,眼中光芒一闪而逝,似乎有点可惜。

    修剑者,修剑更修心。自古剑修杀伐果断,战力卓群。江湖有言传:宁惹百丈圣人,不惹一剑之修。自古剑修强者遵心而行,看你不爽?一剑斩之。眼前这个名为沈修齐的胖子,根骨不错,心性似乎有点懦弱啊。不过不提也罢,为徐清沐培养亲卫,更重人心,似乎胖子跟徐清沐的关系,尤为不错,这,就够了。

    至于帐门外的小娘们?还是要再拜访拜访的,医术对于轻衍诀上册炼体,有极大帮助。若能在两年内让徐清沐学会人体七十二穴位,掌握运气法门,倒是可以扔一本《圣济经》给她,至于能否保得住这天下医者皆打破头颅想得到的秘籍,那就不是他一个盯着女人屁股看的老乞丐所关心的了。于是老乞丐给了徐清沐一个“我很好,不用担心我”的欠揍表情,揉着被踹的屁股,继续向王雷芳的军帐所在处,舔着老脸,再接再厉,不嫌不弃。

    胖子看到老乞丐走后,第一次郑重打量徐清沐起来。年纪轻轻不过十二三左右,头戴玉质发簪,腰佩三尺木剑。面色鹅白而不腻,眼神灵动而不阴。胖子在心里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有点“人中之龙”的感觉。不过可惜的是,军中这样的好男人不止一个,比他更为出色的人也不是没有,比如王钟鑫将军的儿子,王子乂。

    徐氏王朝共有三大主力军队。王将军所属为徐家军“玄”字兵,共分为天干地支十二小队,细分下来属于“玄蛇营”而众人皆知,也发自内心佩服的便是王将军的儿子,那个年纪仅仅二十出头的一代翘楚,两年前就当上了“天”字兵的“天鼠营”首领,麾下十万重骑兵所向披靡,边境蛮荒最害怕的人之一。自身也在今年突破筑基前期瓶颈,正式达到中期。为人心狠手辣,做事不择手段,被一众拥簇者成为“百年第一人”,也被当今圣上亲笔宣旨,赐“义”字,中书阁内享有十二提名地位,国库内所有秘籍不限时段随时翻阅。也正是因为这,王将军虽然官职不高,却在队中无人敢忤逆。连“玄鼠营”营长纳兰培,都敬畏三分,谁也不愿意正面得罪未来极有可能破开武道极境,一步跨入地仙之流的王子乂。

    想到这,胖子拍了拍徐清沐肩膀:“任重而道远啊。”不过随即回过头来,笑容灿烂,竖起个大拇指。

    老乞丐终于等到了沈队长不在的那一刻,王钟鑫将军敕令沈队长巡逻,万般无奈之下,极不情愿的沈队长直接拔出佩剑,面色如水指着老乞丐,警告他别乱来,否则打不过你,也让你掉块肉!老乞丐仍旧笑嘻嘻搓着手,那口黄牙略微显得有点瘆人:“不敢不敢,在下有自知之明。”说着挠了挠裤裆,意有所指。

    可沈队长一走,老乞丐就摸着进了王副对长的军帐。

    徐清沐无奈,这老小子,是贼心不死了。

    低头看着桌子上的七叶佛陀莲,手指一个不小心,被叶子划了一道血口,一滴血却被莲花悄无声息吸收了,不过少年并未察觉。

    曹丹抱着一大推不知为何物的占卜用品,一堆脑丢在床上,气呼呼的谁也不理,活脱脱一个生闷气炸毛的小野猫。

    少年看着坐着的曹丹,脑海中没来由想起一句:

    少女情怀总是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