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妖孽速成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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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你托管在马尔克斯家的到底是什么?至于要闹出那么大事件吗?”端木可乐和保罗穿过小半个西城,在近两个小时里几乎聊遍三百年来世界上的所有变化。尽管端木在哥舒信他们面前是个不知好歹,有些好吃懒做的小丫头,但在保罗眼中,她却是个无视王权,又见多识广的姑娘,举手投足充满了新鲜感。她不仅教会了保罗用手机上网,还一路买了各种吃的让他尝鲜。而他更发现,这个对外自称是纯血的小杂牌血族,内心深处有些不可触碰的回忆。

    “一些私人物品罢了。我是个念旧的人,舍不得放弃那些过去的东西。我更讨厌那些不守信用的人。”保罗言语中透出不屑,摘下耳机,将手机还给了端木,“我忽然明白电子产品为何那么受欢迎。也许随时随地处于一个被音乐环绕的世界,是我们很久以来的梦想吧?”

    “我们可没像你有那么多想法……你喜欢就留着呗。”端木可乐并不要手机,自从见到保罗,她就没收到和发出任何一条消息。显然那家伙不仅能够读心、能够分散他人注意力,还能对周围环境进行某些屏蔽。她想了想,又问道:“在你身边的时候,除非你想让别人看到你,否则别人就看不到。其中似乎也包括我,刚才我拿着卡想买个甜甜圈,那营业员压根就没看到我。是不是你捣鬼?”

    保罗道:“我可以掌控周围三米内的视觉、听觉、嗅觉。你在我身边,没有我的允许,别人也同样看不到你听不到你。方才在甜品店,你也因此看不到我周围的椅子和太阳伞。这是一种叫做领域的能力,是我在禁区被关押的日子里领悟的。怎么样,还不错吧?”

    “岂止不错而已!”端木苦笑道,“这岂不是说,在你身边三米内和你作战,你是无敌的?”

    “当然不是,这只是障眼法之类的雕虫小技。实战的用处不大,因为领域要求心无旁骛,不可有杀气。举个例子,就像小偷偷钱包的时候,可以无声无息的靠近你,但他这种技术只能做小偷,不能做杀手。也许我再研究个一百年,可能会有突破。但现在不行。”保罗忽然转移话题道,“你被转化成血族多少年了?”

    “大约二十年?嗯,应该还不到吧。其实我实际年龄也就四十不到。和你没法比啦。”端木犹豫了一下,还是回答了对方问题,不知为何在保罗面前,她觉得不需有所保留。“本来很不适应,但我们族长是个很好的人。后来我到了风名,在这种到处都是怪物的城市,我自然也就不算是怪物。慢慢就习惯这个状态了。”

    “作为吸血鬼不容易。”保罗笑道,“我还记得当年刚和人类接触的样子,适应陌生环境对谁都是个恐怖问题。”

    “谁说不是呢?”端木可乐懒洋洋道,“血族是等级森严的种族,纯血和杂牌地位悬殊。虽然我们端木家不是老古板,但外面就不同了。所以我对外习惯自称纯血,只可惜实力就是个杂牌的样子。”

    “看你的样子,只怕连爱人都没有。要学会去爱,要学会去恨,孩子。”说话间风中有河水的味道传来,保罗看着前方的木制小教堂道,“那边就是你说的河边教堂?我从东城过来时就见过它。真难以想象,也就三百年的时间,世界上的血族也开始信教了。他们不知道,我们这种生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去人类的天堂吗?”

    “也就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血族开始信教,那时候还大多数都是杂牌血族信教。随着十多年前异能界在伦敦一场大战,当今最强的血族路易瑞德在大战中重伤,象牙谷一战里甚至有九百多岁的高龄纯血在大战中阵亡。使得许多血族都认为我们厄运不断必须是有原因的。最后他们总结出第一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不信教,是被上帝遗弃的种族。所以……血族里忽然多了很多信徒。或许因为风名是一个妖魔出没的地方,在这里生活就更容易相信神的存在,当年横扫美洲的光明教的创始人但丁·罗兰就是出自风名。”

    “这算是什么逻辑。不过这世上大多数人大多数吸血鬼一直都是无知胆小杞人忧天的。时间就像一道风景,它慢慢展现着自我,而在时间中生活的我们,从来都没有变过。”保罗笑着稍许整理了一下衣服,大步向教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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