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律师三代朴正旭 (求追读、打赏和投资)-《疯了吧,你管这叫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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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在华笑了笑,他们属于不打不相识。

    当年在司法研修院,朴正旭同样是风云人物,岂能忍受女人被其他雄性霸占。

    朴正旭上大学的时候,练过拳击,曾经还是拳击社的主力选手。

    奈何,李在华的身体经过强化,擂台上朴正旭被一拳打晕在地,足足昏迷了数个小时才清醒。

    朴正旭没有世家公子哥的臭毛病。

    一番了解后,对于李在华十分钦佩,当起了小弟。

    当然,重生的李在华有着自己的目标,不会真的让朴正旭当小弟。

    在他刻意结交下,两人关系迅速攀升,类似所谓的人生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闲聊完,李在华开始说起正事。

    “我准备投资一家公司,请你拟一份合同,顺便帮忙找一名律师。”

    见习律师和实习检察官一样,都没有独立办案权利。

    律师则需要跟随师傅实习一年,才能拿到律师执照,接取案件。

    朴正旭,世宗律师事务所的继承人,这点小事难不倒他。

    “没问题,小意思,正好我现在的师傅,就是商业律师。”

    “找你师傅?会不会太麻烦了,我可没那么多钱付律师费!”

    “老大,别小看自己!你可是检察官,未来的明日之星,我相信师傅愿意交你这样的朋友。”

    朴正旭还不知道,前几天,李在华一晚上洒六亿现金的壮举。

    因为,他很清楚李在华的背景,孤儿,都是靠着好心人捐助,才能考上首尔大,生活十分节俭。

    再加上自身的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司法研修院,最后更以第一名毕业,成为检察官。

    朴正旭为什么会愿意同一名孤儿,和打伤自己的人做朋友。

    他正是看中了李在华的潜力。

    这样的人物,经历过人间冷暖,只要不半途陨落,将来必定登上高位。

    事实证明,朴正旭的眼光没错,短短三个月通过实习期,这在整个半岛司法历史上都异常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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