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美人不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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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青挽噘着嘴沉默半晌,不情不愿地开口:“安定门大街的玉石铺子是我家的,你们看上多少自己拿吧。”

    书辞有礼地朝她欠身:“安大小姐真是太客气了。”

    言书月也跟着施了一礼。

    安青挽憋了一肚子闷气,看见书辞唇角带着讽意,歪头朝她挑眉,心里更加不痛快,扭头哼了声便要走。

    书辞忽然叫住她:“哎呀!”

    一听她这哎呀就觉得没好事,安青挽刚想说又怎么了,她一巴掌照脸便糊了上来。

    “啪!”的一声。

    “……”

    书辞认真地盯着她:“有蚊子。”

    “你!”安青挽红着双眼睛,咬着唇满腹委屈,简直有苦不能言。

    “是真的有。”怕她不信,书辞还特地把手摊开给她瞧。

    安青挽看也没看,气哼哼地转身,“走着瞧!”

    书辞在她背后恭送道:“安大小姐您慢走啊。”

    紫玉适时开口:“安大小姐我们不送啦!”

    她闻言驻足,却也没回头,冲着地上又加倍重重的哼了一声,撩起帘子进去。

    “起轿起轿起轿!”

    两个轿夫赶紧抬起轿子,脚下生风似的快速离开。

    紫玉张望了一阵,兴冲冲地跑过来朝她竖大拇指,“小姐,您这招够高啊,厉害,佩服。”

    “厉害吧。仗势欺人么,当谁不会似的。”书辞又戳了言书月两下,“怎么样,是不是很解气?”

    她掩嘴边笑边点头:“解气,的确解气……不过你怎么有把握,她会怕咱们?”

    “她不是怕我们,是怕肃王爷。安大人官再大,还是忌讳着王爷的名号。”

    言书月若有所思地颔首,“你不怕她去王府问么?”

    “她哪儿敢。”书辞不以为意,“上次我在安府门口就看出来了,她怕王爷怕得跟什么似的。再说了,王爷也不会管这种小事,咱们借他的名出出风头,他大人有大量,不会很介意的。”

    红墙下,桃柳明媚,微风拂着绿柳在眼前翻飞,沈怿摇头淡淡一笑,背着手走了,笑声很短促,高远却从中捕捉到了一丝纵容与无奈。

    他怔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匆匆跟上去。

    大都督府出手阔绰,言则第一个月的月俸拿了三十两,算上各路送来的见面礼已经远超一百。陈氏欢欢喜喜地买了两个小丫头干活儿,每天给她端茶倒水,浇花喂鸟,生活质量直线上升,连出门听戏曲的闲情逸致都有了。

    家中宽裕了,书辞的针线活儿却还没停下,人忙习惯了忽然无所事事心里难免有负罪感,而且日子一久她对陈氏会不会给她置办嫁妆这事儿开始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日薄西山,书辞在自己房里描花样,蛋黄色的阳光把笔筒拉得很长,沿着书桌慢慢偏移。

    言书月托腮坐在院中,双目无神,瞧上去有点魂不守舍。

    言莫在旁边练功,半个月前他就把弓换成了剑,成日里没事就哈嘿哈嘿的在后院乱舞。突然偏门外有一串脚步声过去,他一转头看见门口的人,当下收了剑,喜滋滋的叫:“姐夫!”

    听到这一声,言书月像是瞬间回了魂,快他一步跑出去。

    书辞在屋中听见她轻言细语。

    “怎么跑这里来了?急匆匆的……又在抓贼呀?”

    温明看上去有点忙,满头大汗,说话也敷衍了许多。

    “我眼下事情多,还得去那边巷子盘查一圈,过几天再来瞧你。”

    说着迎面来了几个捕快,他尚不及和言书月告别两句就匆匆离开。

    “姐夫,你上回答应过今天要教我剑法的。”言莫没插上话,很是遗憾地扬起木剑冲着他背影喊道。

    温明近来非常的忙碌,几乎脚不沾地,白天夜黑玩儿命的抓贼,该他巡的那条街他抓,不该他管的街他抢着抓,上至江洋大盗,下至偷鸡摸狗,贼见贼怕,简直快抓红了眼,比牛还勤快。

    这其中缘由还得从言则升职说起。

    从前温明他老爹是捕头,温家的家境要比言家好,陈氏自然喜欢他。而现在,言则当了校尉,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闺女自然跟着金贵了。

    两家还没立婚书,原是打算在今年的,温明此刻分外担心陈氏会悔婚。

    为了身份能够配得上言书月,他只好加把劲更加卖力的抓贼,以求早日升为捕头。

    晚上亥时正,趁天气还晴朗,书辞陪着言书月出门去给温明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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