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上疏-《三国:汉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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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231年,建兴九年,十月。

    待田制相关细节律法准备好后,刘禅遂于十月一日下诏大汉国内实施田亩新政。

    于冬十月一日,刘禅诏:‘自汉末董卓乱政以来,已有四十载。奸豪四起,致使汉政纷乱。先帝起于涿郡,以兵戈立国,不幸崩殂。朕十有五而继,岁有九载。每观两汉之兴,无不慕之。爰暨季叶,斯道更替。两汉衰时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致令地有遗利,民无余财,或争亩畔以亡身,或因饥馑以弃业,此或乃其亡之因。今朕而欲天下太平,百姓丰足,安可得哉?故命上丞相,施以新政,推至州郡,与牧守授给天下之田,还以生死为断,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

    上丞相诸葛亮亦以内府令:‘战事兴乱,或有隐口漏丁,今皆可重入户籍,授以名田。若朋附豪势,凌抑孤弱,以《蜀科》刑之。’

    十月十日,刘禅以御史中丞潘浚为督查使,持假节,代天视之,巡视除南中之外大汉郡县,督田制推广。

    十月二十日,秦、凉二州刺史、都督皆奉诏推广。

    十一月,益州狭乡百姓意动,或有迁民陇右者。

    十二月,成都大雪,冬雪纷飞,覆盖宫殿深院,若是远远望去,恰似披上白毛毡。刘禅居露台之上,赏雪景之美,并处理年终政事。

    刘禅放下朱红笔,看着眼前愈发沉稳的费祎,问道:“田制实施已有二月左右,不知对蜀郡百姓有益否?”

    费祎微思少许,说道:“启禀陛下,授田之制,甚是有利,先贫后富,百姓尽有其田。至于限田,豪强多是怨言报之,州郡大姓出奴婢以占永田,近日成都奴婢价格暴涨数倍,奴市之中难求一奴。”

    新田制中,‘奴婢从良’可得二十亩永田,因此若有一百名奴婢,则可占永田两千亩。成为豪强士族们‘合法’土地兼并的隐藏途径,不过此途径却是大汉故意留出来的,毕竟天下未定,还需温水煮青蛙慢慢推行政策,一刀切不可取。

    不过想通过奴婢这个渠道占田的话,非常人难以为之,除非乃巨豪、州郡大姓,才有可能做到。毕竟奴婢的成本可是相对的昂贵,而且奴婢占田之后每年还有缴少许的税。

    汉代之时,奴婢也是一种财富,产下子嗣亦是为奴。汉代卫青母为奴,与郑季交合,产下卫青。卫青随其父时,异母兄弟以奴婢待之,卫青难以忍受,投奔其母,为平阳公主骑奴。若不是汉武帝好色,看上卫子夫美貌,或许卫青就要一生为奴。

    刘禅轻扬嘴角,轻笑一声,说道:“众人多言无益,我等大可放心。奴婢之事,待往日再议亦可,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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