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乌龙-《骑砍之龙与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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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时迟那时快,金发猛男转眼间已经杀至德拉塞尔的面前,他畅叫扬疾般又怒吼一声:“圣剑,你有看到那个丑男么,上啊!”

    这不由得使男爵青筋暴起,怒不可遏:“tmd,敢说我丑!?雷恩,你有看到那个金发匹夫么,上啊!”

    “嗷。”此时雷恩傲娇起来。

    【我不,他又没说我丑,和我有什么关系。】

    就在雷恩的话语间隙,金发猛男已经和德拉塞尔战至一处。

    “铛!”

    霎时间,只听猛烈一声,两人的武器碰撞在了一起!

    有了特殊防具巨鹰臂铠的帮助,男爵抵挡对方奋力一击的时候,感觉自己双手承受的重压要降低许多。

    甚至可以比以往,更快更用力挥出自己的第二下,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我让你tmd圣剑圣剑,我看你是剩男的剑,看劳资的狼王之剑,呀!!!”

    被骂了一句丑男之后,德拉塞尔仿佛打开了任督二脉,战神附体,打得极为亢奋。旁边的萨菲雅和雷恩都惊呆了,什么时候这家伙有这等水平了!?

    第二击,德拉塞尔的出手比金发猛男快了些许,金发猛男只得用盾牌硬生生接下了这招。

    而狼王之剑的强大之处,并非是它多么锋利无比,劚玉如泥。而是它的坚固耐用,势大力沉,与其说是剑,这更像一个锤子。

    纵然是有盾牌抵挡,这狠狠一锤下来,也让金发猛男拿盾牌的左手震得七荤八素,麻木痛楚。

    “你这金发的挫鸟儿,报上名来,我德拉塞尔剑下不斩无名之辈!”

    “我是诺德王国的勇者亚瑟,你们这群巨鹰部落没有人性的杀手,我和你们不共戴天!”

    说完,亚瑟拿盾牌猛地往上一顶,撞开德拉塞尔。接着他便准备,再来一个高空跳跃,猛扑向男爵而去。

    “住手!我们不是巨鹰部落的,你认错人了!”德拉塞尔差点没气晕过去,这不是弄错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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