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血炼不但霸道,还很残忍。 用自己的精血或组织,在任天堂的大脑中刻画出奴役血阵,然后在通过血阵操控他的身体。 相当于给自己炼制了一个僵尸分身。 但任牧并不想这样,只是想把任天堂炼制成为一个傀儡,所以就没有注入意识。 想到就做。 但任牧遇到了个很大的难题。 自己是僵尸,哪里有血呢? 心脏内流淌着后卿的一滴精血, 可不想为了个任天堂而拿出来炼制。 而五品飞僵的身体坚比钻石。 任牧又经过后卿血脉、旱魃血脉的蕴养,现在肉身的强度都可以跟六品僵尸始祖相提并论了。 “咬下自己的皮肤吧,死皮也算是组织的一部分,勉强能够刻画血阵!” 任牧张开嘴巴,四颗散发着幽芒的锋利獠牙,獠牙是僵尸身上最坚硬的利器,更重要的是破甲能力最强。 把手指放入自己的嘴里, 用力一咬。 “额,好像没什么感觉,吞噬了后卿心脏后,太硬了也是一种折磨啊!” “该怎么办?” 此时的任牧,眼中闪过丝许无奈,脸上忍不住露出了阴沉的神色。 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强到如此地步,连伤害自己都做不到。 这都用最强的僵尸牙,还是咬不破自己的手指,想扣点死皮都难。 “要不,试试那赶尸派的控尸铃。” 任牧突然想到,自己灭杀了五品蛊师慕容贵建后,获得了赶尸派的强大半法宝,控尸铃。 这控尸铃可以对付五品飞僵的,想必应该可以给自己修修指甲。 思绪一动,就从怀中掏出一个青铜色的铃铛。 看到了铃铛那非常锋利的边缘,一缕幽光闪烁,锋利度不比什么刀剑弱多少。 更重要的是,这控尸铃是克制僵尸的, 上面拥有这强大的镇压之力,可以破除僵尸的防御。 任牧把手指放在铃铛边缘上,轻轻一抹,顿时就有有微微刺痛传来,金色的血珠皮肤顿时被削下了一块。 而强大身体素质,在削下后,伤口已经复原了。 按照血炼术的方法,想要完全刻画出完整的血阵,起码得需要十平方厘米的皮肤。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