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公元前659年,即陈宣公三十四年。 于正已有所料,然而闻听此言仍是心中一颤。 陈国如今的国君,就是那位逼死太子御寇,又逼走陈完的昏君。 在位三十四年,也就是说陈侯如今至少已有五十之数了。而姬春也就刚二十出头的年纪,却要这么嫁给一个糟老头子。 甚至,按此时的习俗,很多国家至今还保留着殉葬的传统。也就是说,等国君身死,姬妾是要陪葬的。而以陈侯的年纪,或许只有十来年好活了。 《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舆马女乐皆具。 “哦,姬春姑娘可……可有何言语?”于正故作镇定地问道。 诚然,他并不喜欢姬春,但想着她向自己告白时的羞涩,得到答案后又梨花带雨逃走的那些场景,念及她如今就要嫁给一个糟老头了,仍有些难受。 也许是男儿也多情吧,总觉得属于自己的东西突然被夺走的感觉。 元锐略微叹了口气,这才带着几分惋惜说道:“姬春姑娘年前已经由孙子仲大夫带着前往了陈国。临行前倒是留下了一诗。” “何诗?”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元锐将此诗完整地诵读出来,前面四句,描写了一个宗室女子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无奈: 大家都留在国内筑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跟随孙子仲大夫,去陈国联姻,缓和陈、宋两国的关系,不允许我回家,我真忧心忡忡。 在座之人闻之皆面色有邑,即位姬春的无奈,又为她的情深所感。 而于正听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句时,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原来《诗经》中的这首《击鼓》竟然是她写的,原来自己不太在意的感情,对方却爱得那么深。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话,为啥读来,还有些心痛。 【作者题外话】:今日仍然六千字更新,但为求章节完整性,放在两章里了,不分三章了,特此说明下。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