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穿成反派的炮灰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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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初写惯了硬笔,她以前也没学过毛笔字,捏着毛笔,只觉得那笔尖软趴趴的,手稍微停顿一下就会在宣纸上晕染一大团墨汁,不过好在她下笔轻一点流畅一些,还是能勉强写字的。

    写完了荆禾念的那一条账目,林初直起腰板来,瞅了一眼自己那一行毛笔字,竟然觉得还不算太难看。

    “你这字……一个个的,跟打了败仗的兵似的,就差躺地上了。”头顶突然传来一道清冽的嗓音。

    林初惊异回眸,不期然看到燕明戈那张欠揍的俊脸。

    她正想说话,却见燕明戈拿起了账本,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还有……你是认字认半边吗?有的字甚至只有一个偏旁或是笔画。”

    林初瞅着燕明戈指的那个简体“一”字,顿时脸上一囧,她道,“我们那边的夫子是这样教的!”

    搞忘了,古人用的是繁体字!

    燕明戈盯了她半响,最后给气笑了,“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讲理的,自己习字的时候不认真,如今倒是把错处怪在夫子身上了。”

    林初囧得不想说话。

    燕明戈却没有就此收尾的意思,“不过你也挺厉害,荆禾只能用黑红两色和画痕的长短来记账,你自己倒是创造出了这么多字。”

    他这番话把不苟言笑的荆禾都给逗笑了。

    林初气哼哼瞪他一眼。

    燕明戈今日心情似乎不错,亲自捉了笔,又示意林初过去,“罢了,我试试能不能把你给教回来。”

    大反派文韬武略样样俱全,毕竟曾经是永安侯府世子,那一笔字,也是名师手底下教出来的。

    林初觉得当着荆禾的面让他教自己写字有些怪异,所以走过去的时候有些磨磨蹭蹭的。

    好在燕明戈没有说什么,只把笔递给林初,教她捉住笔杆,“你放才拿笔的姿势不对,握笔讲究擫、押、钩、格、抵,手腕要高悬。”

    他就在她身后,因为微微俯低了身子,说话时温热的吐息洒在林初耳廓,痒痒的又有些麻麻的,声音也格外的低醇,林初为了使自己不分心,努力把注意力放在了他手上。

    他的手上因为常年被北风吹,裂开了不少皲口,看起来有些粗粝,但是指节还是十分修长,像是竹节一般根骨分明,看起来格外的舒服。

    如果不是他今日提起了笔,又有谁会想起,这双手曾经也执笔写诗作画呢?

    “专心。”燕明戈淡淡落下两字。

    看着他手出神的林初又囧了一把。

    燕明戈带着她的手写了一个“1”字,整个字繁体笔画算复杂的,但是燕明戈笔画间错落有致,字体布局匀称,看起来十分的赏心悦目,而且尽管他落笔时收敛了不少,但笔锋间还是隐隐可见一股剑气。

    “我不在的这几天,你就好好练这个“1”字吧。”燕明戈突然道。

    林初诧异看向他,“你要去哪儿?”

    “姚城难攻,蛮子现在把主力都放在了金童关,如今朝廷援军还没到,金童关若是失守,蛮子铁骑南下,中原的百姓怕是不能过这个年关了。”

    燕明戈说得平静,林初却听出了如今局势的不乐观。

    她不禁苦恼起来,原著中绝大部分篇幅都是讲男主跟女主的故事,对于反派经历的那些陈年往事并没有太过详细的描述。

    “那你们现在是要去金童关?”林初问。

    燕明戈放开握住他的手,转身走到太师椅旁坐下,给自己倒了一盏茶,“比起朝廷的援军,我们从姚城过去更能解金童关的燃眉之急。”

    林初扔下笔跟了过去,“那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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