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爱怎么会错-《医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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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好奇地打量她,如此单纯可爱的小姑娘,提到古董文玩竟能说得头头是道,这可不仅是爱好那么简单了。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林森随口问道。郭芷君的双手纤细灵巧,应该从事比较细致的行业。
郭芷君笑着耸了耸肩,看了不远处的李梓潼一眼:“我现在处在失业中,所以才来好友的店里帮忙。”
“那以前呢?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林森追问。
郭芷君不知该如何作答。事实上,她也根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只好戏谑道:“你不是医生吗?怎么做起了警察的工作?”
“你别误会,看你对古董如此精通,我就好奇地问一句。”林森也暗自觉得有些好笑。他从来都不是好奇心过强的人,尤其是不相关的人,根本就没有兴趣了解更多,今天不知是怎么了,可能是因为郭芷君表现出与外表不相符的能力吧,一般很少有女生喜欢研究这些东西的。
“我……只是……只是喜欢罢了。”郭芷君见他不再追问,松了口气,把卡递还给他。
“这很好,你刚才侃侃而谈的模样十分与众不同。”林森突然说道。
如果不是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郭芷君还以为他在调侃自己。等她反应过来那是在夸她,心脏剧烈跳动。她一紧张,胳膊肘碰到了身后的柜子。她之前放上去的青花瓷瓶一个摇晃,眼看就要栽下来,她忙伸手抱住,刚想说还好只是虚惊一场,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了平衡,往后仰去。
说时迟那时快,林森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搂住了她的腰,把她抱了个满怀,她才不至于跌倒在地。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把陆奕和李梓潼都吓了一跳,尤其是陆奕,林森向来排斥同别人有身体接触,现在却把郭芷君紧紧搂在怀里,并且没有放开的意思。
郭芷君也没想到林森会抱住她,几乎能感受到他强有力的心跳,从这个角度看着他深邃迷人的双眼,她已沉溺其中。她保持着这个姿势,怔怔地看着林森。
还是林森率先反应过来,他小心地接过郭芷君怀中的瓷器,放在桌上,另一只手托起她的腰,示意她可以自己动弹了。
可郭芷君看着林森的眼睛就像是着了魔一般,他的唇轻抿着,绷出好看的线条,唇瓣湿润而富有诱惑力,她的脑子当下就有些不听使唤了,她骤然搂住了林森的脖子,踮起脚,在林森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李梓潼捂住嘴,瞪大了眼睛。郭芷君从来不是如此大胆之人,今天是怎么了,被对方的帅降服了吗?
陆奕也被眼前这一幕吓到了,嘴张得足以塞下一颗桃子。
林森眉头紧皱,第一时间松开了郭芷君的腰。他还算厚道,没有当场把郭芷君扔在地上,她只是趔趄了下就站稳了脚跟。
林森万般嫌弃地看了郭芷君一眼,表情很是不悦。
郭芷君嘟了嘟唇,并不打算为自己刚才的行为解释什么。
李梓潼赶紧走到郭芷君身边,拉住了她的衣袖。
林森的脸拉得老长:“东西买好了就走吧。”他还算是有风度的,至少打了招呼才离开,换做其他人,可能会拿这件事大做文章。
陆奕冲郭芷君竖起大拇指:“我知道我们林森生得英俊潇洒,是很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但像你这样生猛地直接扑上去的,还真不多见,在下佩服啊佩服。”
郭芷君的脸有些发烫,却并不后悔,她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罢了。
李梓潼送走二人后,吃惊地看着郭芷君,就像是从来不认识她似的:“芷君,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郭芷君放好花瓶,神情认真地说:“我喜欢他。”
“喜欢?”李梓潼就更分不清状况了,“你今天才见到他就喜欢他?你可从来不是不着调的人啊。”
郭芷君挑眉看她,眼角含着笑意:“谁说我是今天才认识他的,也许很久以前我就见过他。更何况,有些人,只需一眼,你就会认定,他就是你这辈子要找的人。而有些人,就算待在你身边一辈子,都未必是放在你心上的人。”
“你的话太深奥了,我听不懂,也不想懂。”李梓潼拍了拍脑袋,“我的脑细胞瞬间死了好几亿,不行不行,头有点晕,我要好好休息一下,顺便消化刚才的信息,你帮我看店。”
李梓潼最会偷懒了,这次又懒出了新高度,找到了新理由。
郭芷君倒是一点都不在意,正好能让她一个人安静一会儿,想一想后续的行动,这个原本枯燥无聊的下午,因为林森的造访而变得美妙。
看着好友一脸得意的笑容,李梓潼无奈地拍了拍额头,踩着高跟鞋上楼去了。
郭芷君的心情一整天都很愉悦,把李梓潼的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就连窗户都擦得一尘不染。她一边干活儿,一边哼着小曲。
在楼上敷面膜休息的李梓潼忍不住偷偷看了她好几次,原来恋爱中的女人这么可怕啊,不、不,她这还不算恋爱,只能是单恋,赤裸裸的单恋。
一直到傍晚时分,郭芷君才离开李梓潼的古董店,迈着轻盈的步伐往家里走去。
此时华灯初上,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淡蓝色的氤氲中,星星点点的灯火点缀着,走在人潮渐少的街头,就连心情也跟着脚步一并轻快起来。
从古董店到她家,要经过一条宽阔的步行街,街上遍布各种小吃和风情小店,街角有一家宠物店,她每一次经过都会逗留很长时间,和那里的猫猫狗狗玩一会儿,店员和她早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只是她在进店之前,通常都要先全副武装一番,因为她对有毛的宠物过敏,必须戴上厚厚的绝尘口罩和手套,保证最大程度地隔绝过敏源。
她在很多年前也养过一只狗,是一只十分可爱乖巧的萨摩犬,叫莎莎,就是因为她天生易过敏的体质,莎莎还没成年就被送走了。没想到收养莎莎的那户人家根本就不懂得怎么照顾它,不到半年时间,就听说莎莎生病后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夭折了。这件事成了郭芷君内心深处无法磨灭的痛,她总觉得自己对不起莎莎,如果不是她送走了莎莎,莎莎根本就不会死。
即便她有严重的过敏,她还是很喜欢小动物,谁也没办法阻止她的热情,不能饲养宠物,她就经常来宠物店。
那些小猫小狗,一只只软软的、萌萌的,是那样可爱,还有一些客人寄养在这里的大型犬类,它们性情各异,但对郭芷君都很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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