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隔壁仿佛有住客进来了,人应该不少,足有七八个,口音就不是大晋人,更类似于现代的楚瓦什语,而这语种最先就是由突厥语演变而来。 学会各种小语种也是特工的学习内容之一,季知欢完全能大致理解他们说话的内容,不过表情随后也逐渐凝重。 “大王子,韩相那边也没消息传来,太后会不会就这么消失了呢?” 男人的语气沉稳又有些阴鸷,“中原人有句话,叫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谢望舒那女人狡猾得很,只要没见到尸体,她就有可能返回京城。” 季知欢一开始还怀疑,一听到谢望舒三个字,就可以确定,他们就是来杀姨婆的。 也是害了姨婆的罪魁祸首。 她回想剧情,突厥大王子阿史那鲁,乃是突厥可汗的妾室所生,但为人骁勇善战,并且喜欢争夺杀戮,在突厥还有勇士的称号。 隔壁的应该就是这号人。 原书中,大王子就是与本书男主二皇子谢炀联手,双双扶持对方登上王位。 谢炀与阿史那鲁一样,生母甚至还不及阿史那鲁的母亲,只是后宫的一名宫婢,在生下他之后就死了,后谢炀耍尽心眼,被当时得宠又家世显赫的韩相之女,韩贵妃收养,从此得到了韩相一脉助力。 两个人同样的出身,让他们很快就勾搭到了一处。 阿史那鲁拿了谢炀私底下运输出去的铁矿资源,打造了无比强悍锐利的武器,在草原上所向披靡,收复了大大小小无数部落,将当时的突厥可汗,谢望舒所生的阿史那图利直接赶下王座。 也由于阿史那鲁有强兵坐镇,谢炀最后能登上太子之位,直到登基为帝才与阿史那鲁为敌。 可当时阿史那鲁已经是草原上的雄鹰,哪里是他能随便轻易消灭的,光是打仗就打了十年。 而这十年时间大篇幅都在描写,男女主在宫廷里拈酸吃醋,你作完我来作的画面。 从此两国维持多年的友好,不复存在。 长公主谢望舒付出了终生劳苦,在突厥王庭艰难站住脚跟,却到死,也没能回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京城。 看来,原书伏笔,就是谢炀身后的韩相与阿史那鲁联手,杀死代表两国和平的谢望舒为开端。 而这个主意,正是季明纾告诉的谢炀。 也因此谢炀更将季明纾视为红颜知己,两人的感情升华。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