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为刀俎,你为鱼肉!-《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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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落衡这次没有走小路。

    而是一反常态的走起了大道。

    大道旁有不少行人,有商贾、有黔首、有市人。

    秦落衡混在其中。

    他并不担心贰当众对自己发难。

    在秦朝见义勇为是义务。

    贰若是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甚至不需要他出手,就会直接被路上的行人一拥而上,押去官衙了。

    所以......

    贰现在只能一路尾随。

    而贰想要对他动手,要么就等到秦落衡落单,要么就只能一路尾随到居所,而这正是秦落衡想见到的。

    毕竟。

    他住的地方是骊山!

    他此举只是想让贰知难而退。

    他其实不太想沾上这些是非,一旦惹上麻烦,短时处理起来会很棘手,也会将他的户籍问题暴露出来,其中难免不会牵扯到秦长吏,他不想给秦长吏惹上麻烦。

    或许秦长吏对此并不在意。

    但他不能不在意。

    人情这东西,用一次少一次。

    而且。

    他不太想跟秦长吏有太多交集。

    秦长吏固然是身居高位,跟这种大人物搭上关系,他只要不犯太大错误,今后注定会官运亨通,但这种大人物也并非没有竞争对手,他一个小虾米牵扯进去,恐怕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何况这是秦朝。

    现在已是秦王政三十一年。

    再深度捆绑在大秦这棵树上,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他必须要为自己今后打算。

    秦落衡走的速度并不快,但身边的行人却是越来越少了,若是停步观察,也能隐隐看到后面的几道尾随身影了。

    他继续走在道上。

    后方。

    贰等人紧紧的跟着。

    到了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贰更是大大方方的走了出来,完全没有再隐藏自己心中的想法。

    只是看着秦落衡走的方向,贰的眼中闪过一抹疑惑。

    他皱眉道:

    “他不是住在丽邑?”

    “这个方向再走可就到禁苑了?”

    丽邑。

    又被称为奉陵邑。

    这是秦王政十六年设置的城邑。

    设置初。

    始皇就下令迁了三万户黔首进来。

    随着始皇帝陵的修建,这里俨然成了刑徒、居货赎债者和服徭役黔首的聚集地,历史上丽邑最高容纳了七十万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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