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不会吧?-《我,董卓,爱民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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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况,人家出手也豪阔,上来将自己这秩四百石的尚书郎,擢为了秩比六百石的从事中郎。

    最主要的是,尚书郎一职之前因能面奏天子,自行酌定奏表事之轻重,故秩轻而职显权重。如今皇权旁落,明眼人都知太尉这里才乃政权中枢,得其器重方能大有所为、一展胸中抱负。

    “好,将校贪墨一事已决,老夫又得一良才辅翼。”至此,老董开怀大笑,尽兴大手一挥道:“来,进入下一个话题!”

    说完,目光便瞅向一旁的董旻。

    已有些习惯早会形式的董旻,提前做好了准备,拿出一捆竹简道:“兄长,这是昨夜你交代带来的军法条令,请过目。”

    汉末天下强勇、百姓所畏者,有并、凉之人,及匈奴、屠各、湟中义从、西羌八种。老董麾下除却凉州二州的士卒,还有不少羌胡异种,可谓尽得天下精锐。

    偏偏军纪最为散漫,劫掠百姓最欢的也正是他们——要想从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自然要从制度上入手。

    “咱华夏自古以来便英勇善战,必然知晓军纪严明的重要性,不可能军法里没规定不可劫掠百姓……”嘴上嘟囔着,老董便展开竹简慢慢看了起来。

    可越看眉头越紧蹙,最后实在忍不住将竹简往地上狠狠一扔,气怒咆哮道:“坑爹呢这是!……什么狗屁军法,还让不让人活了?”

    “真按这军法执刑,哪个正常人能受得了?”

    “怪不得一打仗时不时就营啸,稍有溃败迹象士卒跑得比兔子还快,一泻千里都不回头……”

    老董已看出来了,不是汉末的军法不详备森严,而是……太tmd详细森严了。

    上面记载的‘十七条五十四斩’,有些的确是应该的,但也有些在他看来完全不可思议。

    比如其中‘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被定为‘慢军’之罪,直接要砍脑袋:谁还没有个脑子迷糊,或偶有急事迟到的时候儿?

    还有‘多出怨言、怒其主将’被定为‘构军’之罪,还是直接砍脑袋:如此规定,士卒连发发牢骚都不行,且‘怒其主将’又该如何定义,主将单纯看某个士卒不顺眼,是不是就能砍了他?

    另外‘扬声笑语’、‘谣言诡语’这两条,也是会被砍脑袋:如此规定,士卒直接连聊个天儿,说说笑话或逸闻趣事都不行了。

    甚至连‘结舌不应’、‘低眉俯首’这些,也要被砍脑袋:结合上两条,士卒不敢说话后,还不说也不行,低头认错也不行!

    “奉先,跟爸爸说句实话,这些军法你是不是连看都不看,全凭自己判断处置士卒?”气恼后,老董又问向吕布。

    吕布乖乖点头,道:“是。”

    是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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