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青木律师事务所。 黎青木一大早就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端着平板电脑,聚精会神看着。 电脑屏幕上闪动着连续的文字,正是今日庭审的直播。 法庭是司法重地,未经允许和授权,庭审参与者都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所以他看的是官方的文字直播,虽然没有画面,但一些庭审细节也能把控到。 “酒吧的老板上来了,虽然他能提供的证言比较模糊,不过我派了卓律师上庭,以为的质询手段,应该可以给陪审员留下一个孔航与前女友密谋抢劫的概念!” 黎青木虽然没有到现场,但却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内运筹帷幄。 他也很喜欢这种感觉,就好像古代的军师,虽然人在大营,却可以决定千里之外战局的走势。 庭审就是律师们的战场,他黎青木就要决定这一场庭审的胜负。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说的就是自己! 他们青木律所,绝不能在临近年关的最后一场仗上败北,这关乎脸面! 而且一旦赢了这场年前的重要官司,对他的青木律师也会是一次完美宣传。 这件案子就是他们青木律所的年度收官之战! 一旦赢了,青木律所在城北区就能打响知名度,进而加入城北区律所的第一梯队。 黎青木有把握,借助着这次庭审的影响,开年将律所的规模扩大一倍。 到时候,青木律所就是城北区的一张名片,3年之后青木律所一定能够跻身大律所行列。 5年之后,他甚至能够觊觎一下十大行的地位。 宏图伟业,就在眼前! 黎青木想到此,喊来了自己的助理。 “联系一下城北晚报的主编,我要在今天庭审结果出来后,我们青木的名字就登上晚报头条!” “好的,黎律师!” 助理开始去忙活了,而黎青木也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在手中的平板电脑上。 “妹妹,你和卓律师可别让我失望,他方文斌还不可能骑在我头上!” “至于那个张伟,应该是同名同姓的巧合吧,毕竟这名字这么普通,东方都叫张伟的人多了去了……” …… 城北区法院。 庭审现场。 辩方第一位证人,是新潮酒吧的尤老板。 现在青木的卓律师,正在对他进行质询。 “阿航加入我们酒吧,大概是3个多月前,是我主动找上他和乐队的人,并且邀请他们成为新潮酒吧的驻场乐队。” “尤老板,请问被告是不是天天都要在你的酒吧表演?” “这倒不用,乐队只需要一个礼拜来四天就行了,我们酒吧主打的是新概念,不是强制七天工作制,剩余三天也有其他的节目。” “那也就是说,孔航在时间上相对宽松,那么你给的工资相比于周边的其余娱乐产业,应该也会少一些吧,毕竟他一个礼拜只需要工作四天。” 酒吧老板想了想,点头:“当然,不过因为时间安排,所以我给乐队每个人的工资都比同一条街的其他老板要高2成左右,这也是为了防止他们挖墙脚。” “嗯。”卓律师点了点头,“但这个工钱,其实还是少了,只能够支持孔航一个人的生活吧?” “这一点我不清楚了,不过孔航一个人肯定是够的啊,我还在酒吧二楼给他们留了一间休息室,他们如果没地方住的话,也可以住在楼上。” “可孔航交了女朋友,花销也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花钱的地方多了,乐队的工资应该是不够的吧!” “反对!” 卓律师的提问,遭到了张伟的反对。 “张律师,你要反对己方律师?” “不错!” 审判席的齐法官看了张伟一眼,这一次他是见怪不怪了。 “理由?” “我觉得卓律师问得问题带有一定的侮辱性,我的委托人为了音乐梦想,坚持在酒吧进行驻场表演,虽然领着微薄的薪水,而且这份工作比卓律师的收入少了可能一个零或者两个零,但他为了音乐的梦想,这份坚持不应该被金钱所衡量!” 张伟说着,还指了指自己:“还有我,虽然我是公设辩护律师,目前接的都是公益案件,不收任何律师费,但也同样没有人可以质疑我对法律的热爱,这份诚挚的感情不应该被有心人用金钱和利益来衡量!” 齐法官看了眼陪审席,张伟的话确实也让很多人触动。 “你说得对,反对有效!” 他忍不住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接着齐法官看向卓律师,警告道:“你的提问最好改变一下重点,我不想听到你继续在那打听被告的薪资收入。” “抱歉,是我的错!”卓律师连忙认错,看向张伟的目光也带有一丝不善。 很少有人敢这么打断他,尤其对方还是个只接了几个案子的公辩律师,一个新人。 不过他很快就压下了张伟的影响,继续看向证人。 “既然如此,那让我跳过前面那些问题吧,我想请问证人,你是否看到被告孔航与上一位证人秋甜甜有过接触?” “有,就在我的酒吧里,阿航和秋甜甜见了面。”老板自然不会否认,点头回应。 “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接触的?” 老板想了想,“大概一个月前吧,反正他们几乎每个礼拜都会见一次面。” “就算孔航和前女友分手,并且和现女友交往之后,也还是会见面吗?” “是的,他们还是见面了,并且见面地点就在我的酒吧。” 听到这个回答,陪审席上很多女性的眼神都变了。 渣男! 她们看向孔航的目光,已经赤裸裸了。 和前女友分手后,新交了女朋友,结果还在和前女友勾搭。 之前秋甜甜作证,可能有人认为是前女友的报复,现在酒吧老板的作证,那就是铁证了。 在陪审团的心里,已经将孔航当成了一个渣男。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