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红毛之体 不死之躯-《移天大圣》
第(2/3)页
啪~
一块大血肉坠落到地上。
因为,相比于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对方在那瞬间要遭受的苦痛更大十倍。
红毛怪物的腹部被狠狠地掏了个大洞。血肉甚至内脏都能见到从里面掉了出来。
这是大出血,满地挥落。
方行的力量很大攻击很强。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自身抵达二血的地步,更是有着托天之力的加持。但在防御方面和生命力方面,显然却是怪物更胜一筹。因为即便受到如此开膛破肚的伤势,却依然没有死去。反而依旧活动自如,甚至能看到那些伤逝的伤口处也在不停修补,血液的流淌也开始逐渐减缓。
两者一人是攻击高、防御低、速度高。而另一人则是防御高、攻击中、以及速度快。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人类的自愈,似乎无论从哪个世界来看,确实都比不上其他的生命。好似大脑解放后,身体上的能力就已经彻底停滞并被限制了。
捂着肚子上的伤口转过身,艰难的面向白衣身影开口:“你究竟是谁?”
也不知是怎的,忽然想逗一逗对方,便直接笑了笑:“在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李星一。”
“李星一吗?没想到随便从家里跑出来一趟,就碰到这么危险的角色,人类中竟然也有这样的存在。简直比那个爷爷新收的奴隶还要让我感觉到厌恶,可是你千不该万不该暴露自己的。”
耳边传来了尖锐的破空声,方行脚步瞬间错开,堪堪躲过了来自身后的偷袭。
“竟然要用话语分我的心神,该死。”
他没想到这怪物竟然也学会了偷袭,借机询问自己的名字然后让他大意,并瞬间出手。还好,有着入微级的轻功他的反应要比对方更为的快速。
不疑有他,借着脚步滑动,闪过身形绕到了侧方,并反手乘势而起。
同时手腕扭动,皮肤之下开始浮现起红色条状纹路,决定不再给予对方说话的机会,要将其快速解决。
能拿到活的是最好,拿不到也不能再留。
局部心网。
二血之身。
血气神力。
托天之能。
当这种种的力量,所有的一切尽数汇聚一起并加持到了大放光明的手臂之中。
就成为了一击绝对不可能忽视的攻击。
夜空中,这看起来很是轻飘飘的手掌,却给了胡玉致命的威胁感。这感觉强烈到整个身躯不由自主的开始炸毛,甚至贴近了本能。
她有种强烈的预感,如果这招就这么毫无防备地吃下了,那么结果绝对不是想要看到的。
这种威胁远远超越了曾经还幼小无助之时,面对那头体内有着强大血脉的黑虎还要强烈。
可当时是有长辈在的,可现在却只有自己。
慌乱之意涌现心头。
它是以速度见长的,过去都是将武者圈养在丛林中。以游杀围猎寻乐趣,现在似乎反过来了。
事实上以方行的地游御风,八倍加持后百米一秒,还真没多少人能够跟上。
“留下吧。”
叹息的声音响起。
这在胡玉的耳中就仿佛是催命符一样。
“燃血。”
如今已经顾不上什么后果了,眼睛霎时间变红,里面的毛细血管儿都因为承受不住这新的力量而炸开,真正的将眼睛染成红色。皮肤也同时一寸寸的崩碎了开来,浑身喷血。
这是秘法。
强行推动还未完全觉醒的血脉获得短暂时间内的力量,这股力量非常强悍,无论是用来攻击,还是用来修复自身,亦或者是逃命。
可是她的血脉本就未觉醒,如此推动的代价,重则身体血脉以及更细层的存在一切都完全崩溃,纵然有在逆天的宝药也无法治疗。
轻则陷入十年甚至十数年的濒死,陷入冰封或者沉睡,成为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哪怕是一只渺小的虫子都能在沉睡期间将肉身啃噬掉而无法反抗的植物人。
不想的,真的不想。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