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徒-《重生1982做顽主》


    第(1/3)页

    将野鸡清理干净剁块,看时间不早杜康就开始做饭。

    锅内放油烧热,下入葱、姜、蒜爆香,倒入野鸡块翻炒变色。

    然后加料酒、醋、老抽继续翻炒,加开水没过鸡块,大火烧开,改小火烧1个小时。

    最后停火装盘,一道色红汁亮的红烧野鸡肉新鲜出炉。

    拿筷子夹起一块品尝,杜康微微点头,做的不错。

    野鸡肉早已炖的酥烂,咸鲜中微带胡辣,浓香可口。

    身为新世纪好男人,做饭洗衣干家务,他是一把好手。

    不敢说能跟饭店大厨相比,但绝对不差,时常获得别人的夸奖。

    想要抓住男人,先要抓住他的胃,反之同样如此,想要找个老婆,你得先抓住她的胃。

    他为此专门学习了一段时间的厨艺,还去新东方进修过一段时间,只为能找到女朋友。

    没想到的是对手比他还会做菜,厨艺直接被比下去,没能抓住她的胃。

    好在他足够优秀,这才抱得美人归。

    可惜还没结婚生子,就特么重生了。

    “哥哥你做的什么呀?”

    囡囡带着一群小孩跑了过来,她头戴凤翅紫金冠,鼻子嗅啊嗅的,眼巴巴看着想要品尝。

    杜康夹起一块放到她嘴边,说“你尝尝。”

    囡囡尝了一口,顿时眼前一亮:“鸡肉太好吃了,今天我要吃三碗饭。”

    看那群小孩也馋的要命,杜康每人给了一块,解解馋。

    至于囡囡,则给了她一个小碗,让她在那里品尝。

    囡囡吃的那叫一个香,吧嗒着嘴没一会,就将一小碗野鸡肉吃了个干净。

    即使这样还不过瘾,将碗舔的干干净净,然后眼巴巴的看着他,想要再吃。

    杜康没有惯着,让她带小朋友出去玩,真想吃的话,晚饭的时候再吃。

    刘二蛋看到这一幕,嗅着空气中弥漫的肉香,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可是肉啊,他上一次尝到肉味,还是过年时候。

    可惜没他们的份。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