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升任百户官-《回到明末搞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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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赵诚在这儿,可以说是看大门了。
“一切听大人的。”
赵诚答应一声。
……
轰隆隆!
东城石炭山,上百骑奔驰而来。
有几个附近的军户,正在捡拾炭块,看到这动静,吓得都飞也似的逃跑,钻进山林子里去了。
赵诚见状,轻轻叹口气。
他们穿的都是鸳鸯战袄,旗甲鲜明,不存在误会一说。
百姓们看到朝廷官军,不要说夹道欢迎了,第一反应竟然是逃跑,往山林子里钻。
远远看那些人的表情,简直比看到土匪还要更加恐惧。
“老百姓辛勤劳作,交粮交税,养了百官和边军。
但是,看到自家边军,却是畏之如匪。”赵诚感慨一声。
刘飞在旁边开口道:
“这些百姓,都是被吓怕了。
边军们打仗,杀不了敌人,沿途遇到百姓,都要顺手割了人头,杀良冒功。
这还算是好的,更有甚者,有人直接屠村,把全村青壮的人头割了,拿去冒充匪首请功。
为了掩饰罪行,沿途所见之人全部杀光,最后一把火把村子烧掉,就说是流贼土匪干的。”
刘飞语气平淡,显然这种事情他是见惯了的。
赵诚脸色有些不好看。
乱世人命不如狗。
历史上,每次外族入侵,本族老百姓的性命都是如同猪狗一般。
“两脚羊”的称呼,不时就会出现。
两脚羊不是指羊,而是指人。
那可不仅仅是任人宰割的意思,而是被当做食物。
甚至吃的多了,还吃出名号来了。
老瘦男子叫做“饶把火”。
妇人少艾者,叫做“不羡羊”。
小儿叫做“和骨烂”。
不仅仅是外族。
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黄巢,领兵打仗不带粮食,全靠吃“两脚羊”。
……
但他们现在是官兵啊!
这一身鸳鸯战袄,就是靠吸老百姓的血染红的。
不但不能给老百姓安全感,反倒让老百姓畏之如虎。
“大明,扶不起来了啊!
这样的朝廷,要他何用?”
赵诚声音冰冷。
说出来的话,让刘飞微微打了个哆嗦。
这是造反的话啊!
真要传出去,是要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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