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升任百户官-《回到明末搞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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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赵诚在这儿,可以说是看大门了。

    “一切听大人的。”

    赵诚答应一声。

    ……

    轰隆隆!

    东城石炭山,上百骑奔驰而来。

    有几个附近的军户,正在捡拾炭块,看到这动静,吓得都飞也似的逃跑,钻进山林子里去了。

    赵诚见状,轻轻叹口气。

    他们穿的都是鸳鸯战袄,旗甲鲜明,不存在误会一说。

    百姓们看到朝廷官军,不要说夹道欢迎了,第一反应竟然是逃跑,往山林子里钻。

    远远看那些人的表情,简直比看到土匪还要更加恐惧。

    “老百姓辛勤劳作,交粮交税,养了百官和边军。

    但是,看到自家边军,却是畏之如匪。”赵诚感慨一声。

    刘飞在旁边开口道:

    “这些百姓,都是被吓怕了。

    边军们打仗,杀不了敌人,沿途遇到百姓,都要顺手割了人头,杀良冒功。

    这还算是好的,更有甚者,有人直接屠村,把全村青壮的人头割了,拿去冒充匪首请功。

    为了掩饰罪行,沿途所见之人全部杀光,最后一把火把村子烧掉,就说是流贼土匪干的。”

    刘飞语气平淡,显然这种事情他是见惯了的。

    赵诚脸色有些不好看。

    乱世人命不如狗。

    历史上,每次外族入侵,本族老百姓的性命都是如同猪狗一般。

    “两脚羊”的称呼,不时就会出现。

    两脚羊不是指羊,而是指人。

    那可不仅仅是任人宰割的意思,而是被当做食物。

    甚至吃的多了,还吃出名号来了。

    老瘦男子叫做“饶把火”。

    妇人少艾者,叫做“不羡羊”。

    小儿叫做“和骨烂”。

    不仅仅是外族。

    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黄巢,领兵打仗不带粮食,全靠吃“两脚羊”。

    ……

    但他们现在是官兵啊!

    这一身鸳鸯战袄,就是靠吸老百姓的血染红的。

    不但不能给老百姓安全感,反倒让老百姓畏之如虎。

    “大明,扶不起来了啊!

    这样的朝廷,要他何用?”

    赵诚声音冰冷。

    说出来的话,让刘飞微微打了个哆嗦。

    这是造反的话啊!

    真要传出去,是要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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