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唏律律! 战马嘶鸣。 李子真等一众人个个都吓得脸色发白。 王良平第一个察觉到异常。 马上这些人,都有些眼熟啊! “王头儿,几天不见,怎么认不出俺们来了?” 刘飞朗声问道。 “刘……刘飞!是你们!” 王良平声音都打颤了。 强地火路墩人人都能吃饱饭的事情,他听说了。 赵诚招揽了很多墩兵,让大家吃饱喝足,他也听说了。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这才几天时间,原本那些叫花子一样的破落军户们,竟然都变成精锐的骑兵了? 王良平曾经见过千户大人出行。 千户大人手下,有三五十个家丁。 那些家丁们的气势,看上去远远不如眼前赵诚等人精锐啊! 这怎么可能? 王良平心里此时只有这一个念头。 不过,他还真是想错了。 如果论训练有素的话,刘飞等人其实远远比不上边将手下的家丁们。 宣府镇的边军,战斗力在大明能够名列前茅。 而边军的战斗力,主要都在家丁们。 家丁们临阵拼杀,冲锋陷阵,都是很勇敢的。 甚至单打独斗,也不会输给鞑子们多少。 唯一遗憾的是,数量太少了。 明军名义上数量庞大,事实上,大部分除了吃空饷,就是滥竽充数。 比如这些军户们,吃穿都跟叫花子差不多,聚在一起,也是叫花子队伍。 打仗的时候,起不到什么作用,往往反倒成为障碍。 真正能打的家丁,个顶个都是好汉子,敢拼杀,能拼杀。 刘飞等人才训练了几天,同等装备的水平下,五六个人未必能拼得过人家一个人。 他们之所以看着气势十足,主要是因为战马。 赵诚给大家装备的,都是布琼尼马。 这马,比边军们常用的蒙古马高出一头多,奔驰而来,给人的压迫感可想而知。 马上骑士的装备,在这个时代也是很罕见的。 全都是崭新的鸳鸯战袄,做工精良,用料十足,一片红艳艳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