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Flower?不弃-《星星上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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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圈圈的爸爸,竟然是封信。

    我抢了她的爸爸。

    我就是那个大反派。

    我活该被这么多人围观羞辱,我是个万恶的第三者。

    我原以为这是一场可笑的闹剧,但是,那个名字,真的与我有关。

    只是这关系,又怎是三言两语,能够辩白。

    我原来如此软弱,我连理直气壮的替封信替自己申辩一声,都没能做到。

    至始至终,姚姚都仿佛只是个引火者,她只出动了她的孩子,就已经让我万劫不复。

    命运早已安排我们相遇。

    命运之湖的黑色水面上,爱情之花如耀眼白莲倔强开放,而它的下面,凌利暗流汹涌。

    终于清醒一点的时候,我发现我坐在一家街边的小咖啡店里,正关心的看着我的那个人,竟然是唐嫣嫣。

    唐嫣嫣已经结婚了,就在上个月,我参加了她的婚礼。

    婚礼一切美满,唯一的插曲就是陪唐嫣嫣去酒店房间换敬酒装的时候,她关上门就一屁股坐在窗边,还穿着层层叠叠的雪白婚纱,就毫不迟疑的猛吸了一枝烟。

    我大概能了解她心里的苦闷,现实不如想象,但说穿又有何意义。

    后来我们没有再单独出来见过面,我迟钝的想,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唐嫣嫣仿佛看穿了我的疑惑,叹着气对我说:“我今天刚好陪我嫂子带她的小孩去上早教,没想到看到你被人围攻。”

    她似乎有点不忍说下去,含糊带过。

    但我自然知道,她是指看到我竟然作为一个“第三者”在大庭广众下被一个孩子打,被那么多人围观唾弃。

    如果我妈知道这一幕,大概会直接烧死我。

    我哈哈哈的笑出声来,声音扭曲。

    她吓了一跳,以为我疯了,伸手摸了下我的额头。

    “那个小孩子的爸爸……是封信?”

    是啊,是封信。

    世间很少重合的一个名字,她亦是聪明人,知道没有这样的巧合。

    圈圈的爸爸,就是我们年少时都共同深爱过的那个少年。

    他闪闪发光,却全身是伤。

    我继续笑着,却发现唐嫣嫣大把的抽出纸巾塞给我,这才发现,脸上的眼泪越流越多。

    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堵着,连呼吸也不能顺畅,恨不得把心挖出来,放在外面透透气。

    但我需要的是一个清醒的方法,而不是情绪的胡乱渲泻。

    心里有个声音在拼命的大喊:程安之!醒过来!程安之!想清楚!

    但我发现无论如何用力,那时那刻,我什么都想不清楚,我只想哭泣,只想崩溃,只想倾诉。

    以至于我对面坐的是谁,都不再重要。

    我哭着说了太久太久,连唐嫣嫣渐渐飘移的眼神,都没有注意到。

    27、他从远方赶来,赴我一面之约

    那天晚上,我昏昏沉沉发起了高烧,七春几次想打电话给封信,都被我以死要挟的劝住了。

    她只好坐在我的床边不停的骂我,骂一会,给我换一次冰毛巾。

    我发现七春的骂,可以让我获得平静和安宁,我听着她的声音,感觉自己尚在人间,那些涣散了的神智,就一点一点又自己找回身体里来了。

    到早上的时候,我退烧了。

    照顾了我一夜的七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我轻轻爬起来,对着镜子里那个脸色苍白的自己扯了扯嘴角,发现自己又能微笑了。

    昨天的一切已经过去了,而明天还在继续。

    我忍着身体的不适,做了点早餐,自己吃了一份,给七春留了一份,然后按时打车去公司。

    打开电脑,开始写辞呈。

    我已经清醒下来,主意已定,不再慌张。

    就像多年前封信离校的那一刻一样。

    我心知自己的方向。

    我原来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幻象,也充满了无数的诱惑,而不够聪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最后一无所有。

    所以我常常会觉得失落,觉得自己那么微小,什么都想要,却总做不成任何一件漂亮的事情。

    后来遇见了封信,我想,这一生,我就选择只做这一件事情吧。

    不后退,不动摇,不犹豫的爱他。

    这么决定以后的许多年,我发现,所有的事情都变得简单了,面对选择的时候,我总能一秒钟轻松作答。

    就如此刻,当我明白这一切变故的真相,不过是让我离开封信,我就再不需要有半分犹豫。

    我不会离开,从不。

    主任接到我的辞呈时有些意外,但明显松了一口气,态度也变得客气起来。

    毕竟我是总部那边推荐过来的人,而施压方显然也是权贵,得罪哪方都不太好,我自己愿意退出,如此识相,便是对她的成全。

    我笑笑,开始走各种交接程序,幸好上一阶段工作正好已经收尾,对其他同事的工作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一起共事虽不久但也有了感情的同事们不明真相,只纷纷对我发出不舍的叹息,而孙婷却一把抓着我的手,把我拖到了公司顶层的天台上。

    天台上风很大,胡乱堆着一些杂物,地面上还散落着不少烟头,看来是这栋楼里各公司员工午间休闲的场所。

    平日里我从来没有上来过,没想到第一次上来,却是告别。

    我裹紧了一下围巾,对孙婷说:“好冷,亲姐姐,有话快说。”

    孙婷不知是生气还是冷的,脸蛋通红。

    我似乎都看到她的眼睛里有眼泪在打转了,这让我心里也难受起来。

    她咬着嘴唇跺脚:“没想到你会遇上这种人!我打听过了,那女人可不是好惹的,她爸很有来头,她自己也有不少关系,之前封医生相过几次亲,都被她轻易搅黄了。真不知道她安的是什么心,都已经离婚了,干嘛死缠着不放,就是不让人好过!”

    我默然,孙婷这一晚上收集的信息量还真不小。

    不愧是公司里出了名的“灵通小公主”。

    孙婷继续发泄:“老板也真不是东西,我早看出来了,为了点银行贷款就把你卖了!你也傻,干嘛不同意去韩国呢,干嘛要辞职呢?”

    我揉揉自己被风吹得有点麻木的脸,觉得晕眩感又加重了。

    我说:“亲姐姐,其实是我自己得了个机会,在家接单赚大钱,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只好当机立断。”

    她半信半疑:“不会吧?”

    我认真的点头:“是真的,有家大出版社约我给他们做一组原创儿童绘本,一共十二本,足够我做上两年了,价钱也合适。”

    这个机会其实之前我有过犹豫,我已经很久不画画了,深究起来,那原因还是源于当年漫画本丢失事件。

    但是现在,我挺想画的,我自己在这个行业也做了几年,对市场和策划都有一定把握,对方也对我的试作和策划案非常认同,双方一拍即合。

    正好下定决心。

    孙婷这才放心下来,小眼泪一收,换上了欢喜表情。

    “你和封医生一定要好好在一起!气死那个恶毒女人!”她用力在胸前握拳,像卡通片里的小动物。

    我笑了起来。

    临下楼的时候,她又想起了什么,突然对我说:“对了,我后来跟我那些朋友打听过了,那天晚上我们在暗夜酒吧遇到封医生想和那个烂女人走,是第一次!我朋友是那里的酒保,他说封医生以前就常去,但都是一个人喝酒,谁搭讪也不理,那天不知道中了什么邪。”

    她看了看我的脸色,再次小小握拳:“封医生很好的!你要相信他!”

    我也学她的样子,夸张用力的点头。

    其实酒吧也好,姚姚也好,圈圈也好,那些,都不是问题。

    我唯一担心的问题,只是封信。

    他是一个对自身要求极高,道德感极强,过于自苦的人。

    封寻的死,已经让他封闭了多年,几乎改变了他的人生。如果我继续留在这里工作,给姚姚再一次打击或挑唆的机会,我并不害怕,但封信知道,一定会内疚。

    我怕他会放弃我,就像放弃以前的每一次相亲。

    所以我必须离开,选择一份不会被姚姚威胁打扰的工作和生活,我要保护好自己,我要像一朵健康的花儿一样开放在封信的周围,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没有压力的爱上我。

    我要他爱上我,因为我终于开始担心其他人不够懂他信他,不能给他幸福快乐。

    直到这些天事情一件接一接的发生,我才知道,这些年,他已经一个人难过了这么久,这么久。

    如果我遭遇的难堪是一,那他所遭遇过的,一定是十。

    所以,我也许不够好,但我再也不会放开手。

    回到住处没看到七春,我又测了下体温发现有些反复,于是吃了些药又昏昏沉沉睡了一觉。

    再醒时已是晚上八点多,肚子饿得叫了起来,我看了一下手机没有未接来电,决定先下楼去找家小店吃点东西。

    吃完东西后精神好了很多,我拿出手机琢磨着给封信打个电话,刚出电梯,手机还未接通,就蓦然见到门口的黑暗里站着一个人,而感应灯竟然也未亮起,吓得我惊叫出声。

    只惊叫了半句,就被一个似曾相识的气息给完全笼罩,黑暗里,颀长削瘦的身影把我紧紧抱住,任我如何惊恐的挣扎,都霸道的丝毫不放。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瞬间就想到了是谁。

    但是,我却不敢相信。

    我使出吃奶的劲沉默的又掐又推,终于把那人推开了半尺的距离。

    借着手机屏幕的微光,一张苍白而精致的面孔浮现在我面前,薄薄的嘴角勾起明显不满的怨怒。

    像个美丽的鬼魂。

    他一向我行我素,喜欢怎样就怎样,异常讨厌自己的举止受到阻碍。

    像个无理的小孩,不愿长大活在孤独城堡里的小孩。

    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会呆呆的看着他,过了几秒,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彦一,你找死啊。”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们真的会再见面。

    但我还是偷偷在脑海里幻想过重遇的画面。

    也许我们会流泪,也许我们互不相认,也许……他已经不在人间。

    我们可以说“好久不见”,也可以说“别来无恙”,但没有想到,会是这句“你找死啊”。

    重见的震惊与尴尬都在这句脱口而出的句子后变得自然,我叹着气打开门把他推进去,屋里仍然一片漆黑,我按了一下墙上的开关,瞬间灯光满室,七春还没有回来。

    我倒了杯热水回到客厅的时候,就看到彦一像只黑猫一样蜷在那个不大的沙发里,六头吊灯发出的光已经很暖,但他却像灯下的一片阴影,除了那张白得过分的脸,全身上下几乎都被黑色的布料所笼罩。

    漂亮得像个少女般的面上很少有表情,但是看人的时候,会像不知如何躲避一样直视,目光冰冷空洞毫无生气,强烈的对比会让人不自觉的心头一凛。

    和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真是一模一样。

    我把热水放在他的面前,坐在他对面打量他,他并不说话。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不是必要开口,他几乎整天都在沉默,我也早已习惯。

    他也沉默的打量我。

    与他的目光接触,我终于发现还是有一些不同。

    他的眼睛里,那些深黑色的光芒,不再是一团死气,而是隐隐的流动着某些内容。

    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这对他来说,肯定是好事。

    虽然已经比我想象中好太多,但与普通的二十出头的大男孩比,仍然是病态得让人难过。

    我靠近一点,拉了拉他缩在袖子里的手,那手是意料之中的冰凉,比我这个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病人还要凉。

    我把桌上的热水杯塞在他的手里。

    他顺从的接受。

    直到此刻,我才相信彦一是真的坐在我的面前,而不是一个幻觉。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来的,他病得最严重的时候,甚至不能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抑郁症和焦虑症同时在他的身上发作,他还明显表现出幽闭恐惧和广场恐惧。

    所有人都一度相信,彦一永远不能恢复健康,彦一永远不可能离开那个小岛。

    但是现在,他来了。

    我轻声问他:“你怎么来的?”

    我都不用问他怎么找到我的,他的父亲和小叔在两地都有着广泛的人脉,生意做得很大,只要他需要,他就能知道。

    他眨了一下眼睛,慢吞吞的开口说:“跟小叔过来谈生意。”

    他的声音低而轻,像是随时会消散在空气里的音韵,带着记忆里特有的一字一句的认真与清晰。

    我莫名的高兴了起来,他已经能够跟着彦景城出来走动,而且是到这么远的城市,看上去一切平安,这说明他的情况比我想象中还要好。

    一直提心吊胆的事情终于放下,这几个月,我怎么可能不牵挂他。

    我的表情大概泄露了自己的心思,喜色浮于面上,一直认真的盯着我的彦一,也微微弯了弯嘴角。

    “我饿了。”他突然对我说。

    我赶快起身去翻冰箱,给他做吃的。

    冰箱里没什么存货,我给他简单的做了个蛋炒饭,他慢慢的吃了半碗。

    他的表情在灯下变得柔和而安宁。

    我看他低垂着睫毛,疲惫浮现在他微青的眼眶,我猜他下了飞机后并没有休息。

    我问他住在哪里,他说了个酒店的名字。

    正说着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我饶有兴趣的看他接电话。

    以前,他甚至都拒绝使用手机,因为他非常讨厌突然响起的铃声或振动,也讨厌轻易被人找到。

    有一次,我的手机遗落在他家,我妈正好来电话,手机突然一响,他先是惊吓,接着大怒,接起电话就骂了句脏话。

    其后果就是,我妈以为我跟一个没素质的男人同居,我百口莫辩,那台可怜的手机还被彦一少爷扔在地上摔了个稀烂——虽然最后他的小叔彦景城赔了我一个新款。

    很多很多相处的小事一瞬间掠过脑海。

    那些我已经远离了我的,却仍然鲜活着的记忆。

    彦一安静的听着电话里的声音,从头到尾,就嗯了一声,然后挂了电话。

    他抬头看我,然后站起身来。

    “我要回了,小叔在等我。”他说。

    我说好,我送你。

    我们沉默着下楼,我陪他走出小区。

    我们从头到尾没有几句对话,彦一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根本不需要那些客套的寒暄,在陪伴他的那三年里,我们的相处模式大多就是如此,彼此都很了解。

    他走在左边,我走在他的右边,小区里的路灯有几盏坏了,光线昏暗,我带着他绕来绕去。

    他突然伸过手来,抓住我的左手。

    他低声说:“那时候,我们也在花园里走。”

    我怔了一下,才知道他是指当年我刚住进他家的时候。

    那时他一夜一夜的失眠,狂躁,用尽办法偷来更多的药来吃,我震惊于他的病态,主动提出晚上他无法入睡的时候陪他去花园里走路。

    他家的花园很大,附近不远处就是海,夜静之时,听得到潮声。

    我们沉默的,什么也不交谈的,一圈一圈的绕着花园走,走完一圈,二十分钟,再走一圈,二十分钟,累了,就在边上的石径上坐一坐。

    他总是拉着我的手,我知道他是怕黑,但我不说。

    他只比我小一岁,但那时,他在我心里,就是个小孩子。有着成人的外表,却一直活在自己童年的阴影里,再也不愿长大的小孩子。

    我一边走一边不时抬头看星星,看云,看天空,想着自己的心事。

    我不知道彦一是不是也在想心事,我也不问他,我们只是一起走。

    有一次我陪着他走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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